廣州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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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公積金中心在網(wǎng)上掛出《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簡稱《辦法》)及《關于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兩份征求意見稿,擬對市民公積金貸款條件作出更多限制和約束。其中明確提出,對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不予貸款,并將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提至七成。

廣州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解讀

據(jù)了解,對于磚木、混合結構的房屋以及低密度的別墅等房產(chǎn)都不予以公積金貸款的規(guī)定其實廣州一直以來都已經(jīng)是這樣實行的,不過對于已使用過公積金貸款不予貸款的規(guī)定,無疑將對市民產(chǎn)生重大的影響。同時在《通知》中還規(guī)定,對于二套房的認定,公積金中心也將實行“認房”又“認貸”的標準。通過房管部門出具的《個人名下房地產(chǎn)登記情況查詢證明》、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個人信用報告》及銀行通過面測、面談等形式的盡責調查認定家庭房產(chǎn)套數(shù)。

按照目前的政策,市民只要結清了以前的公積金貸款,就可以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但如果新政實施后,市民一生只能用一次公積金貸款,無論目前名下是否有房,無論購房是不是以自住改善住房為目的。而目前,廣州公積金貸款實施的政策是只要購房者名下無房,無亂是否有過公積金或者商業(yè)貸款的記錄,都可以被視為首套房,申請公積金貸款。

家庭購買二套住房的認定標準

家庭已購房套數(shù)實行“認房”又“認貸”的標準。通過房管部門出具的《個人名下房地產(chǎn)登記情況查詢證明》、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個人信用報告》及銀行通過面測、面談等形式的盡責調查認定家庭房產(chǎn)套數(shù)。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 》(穗公積金管委會〔2004〕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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