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公務員薪水白居易王安石包拯等年薪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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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古代公務員薪水:包拯年薪超過一州稅收

中國古代的“秩祿”制度,等級森嚴,不允僭越。秩是官秩,是官位的高低;祿是俸祿,是朝廷發(fā)給官吏的薪餉。

官秩品在秦漢時以谷物多少計算。西漢從萬石到佐史分為二十級,曹魏時以一品至九品定分為九級,南北朝逐漸改為正從九品十八級,隋唐沿襲南北朝的秩品等級,以后各朝也大抵如此。

漢代的官俸以谷物計算,最高秩萬石月俸350斛(一斛相當于14公斤),最低秩月俸僅為3.6斛。兩者相差近百倍。

唐代官俸有職田、祿米、錢貨。京官一品、外官二品授田12頃,京官八品、外官九品授田2頃50畝。武德初年,正一品祿米700石,從九品祿米50石。貞觀時一品官月俸錢6800文,九品官為1300文。唐后期,俸祿厚外官、薄京官。

宋朝百官的俸祿在歷代封建王朝中最為優(yōu)厚,月薪餉最高達400貫(一貫為千文),是漢代的10倍,清代的2至6倍。除俸錢外,還有祿米,宋朝大小官員錦衣美食,生活奢華。

正一品官,月領祿米150石,俸錢12萬文,外加每年綾20匹,羅1匹,綿50兩; 從九品官,月祿米5石,俸錢8000文,外加每年綿12兩。 除以上薪餉外,各種福利補貼名目繁多,計有茶酒錢、廚料錢、薪炭錢、馬料錢,等等。官員家中役使的仆人衣食及工錢也由政府“埋單”。

宋代公用錢借貸利息與職田的收入,除由部門長官支用外,大部分進了部門“小金庫”,隔三差五發(fā)放給官吏們,成為收入的一部分。官員出差或赴任時,可以憑朝廷發(fā)的“給卷”在地方上白吃白住,甚至領用糧食衣服等。

宋朝還設立“祠祿之制”,德高望重的高級官員進行定期療養(yǎng),一切費用均由國家承擔。宋朝的不少官員能領取兩份薪餉,名曰“職錢”。

優(yōu)厚的待遇,使宋代官員很少有自愿致仕(退休)的,有的為延長任職期限,竟改動年齡。因此,朝廷只好強迫官員致仕,對年滿七十的老官僚,不予考課,不給升遷。官員致仕時,往往給予加官晉級,類似當今公務員(微博)的“即提即退”。宰相級的官員致仕后,仍可參議朝政做“高級顧問”。官員自動致仕的,其子孫可以“蔭補”一定的官職,致使“官二代”從政者眾多。

白居易月薪一萬五 生活清閑自在

約在唐德宗貞元年間(785—805年),白居易為校書郎時,他在詩歌中寫道:“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難大用,典校在秘書。……俸錢萬六千,月給亦有馀。……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不久,白居易便升左拾遺,工資跟著增加了一倍,“月慚諫紙二千張,歲愧俸錢三十萬”。

史載唐寶歷元年(公元825年),54歲的白居易任蘇州刺史,不知是因為蘇州是江南頭等富庶地方,還是白居易資力比較老了,反正那時候他的工資已經(jīng)比較的豐厚了。“十萬戶州尤覺貴,二千石祿敢言貧”。

白居易為賓客分司時,曰:“俸錢八九萬,給受無虛月。”“嵩洛供云水,朝廷乞俸錢。”“老宜官冷靜,貧賴俸優(yōu)饒。”“官優(yōu)有祿料,職散無羈縻。”“官銜依口得,俸祿逐身來。”

隨后,白居易調進中央政權機關,為太子賓客,分司洛陽時,工資已是他剛做官時的十倍。“俸錢八九萬,給受無虛月”。接著,升為太子少傅,工資漲到了頂峰,“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閑人”,而且還相當清閑自在,很是令人羨慕。連蘇軾也表示艷羨:“我似樂天君記取,華顛賞遍洛陽春”。

到晚年,白居易退居林下,回到洛陽履道里的大宅子頤養(yǎng)天年,還可以領到一半的養(yǎng)老金,“全家遁此曾無悶,半俸資身亦有余。”,“壽及七十五,俸占五十千”。

《白公說俸祿》還記載:兼京兆戶曹,曰:“俸錢四五萬,月可奉晨昏。廩祿二百石,歲可盈倉囷。”貶江州司馬,曰:“散員足庇身,薄俸可資家。”壁記曰:“歲廩數(shù)百石,月俸六七萬。”罷杭州刺史,曰:“三年請祿俸,頗有余衣食。”“移家入新宅,罷郡有余資。”

從白居易的詩里,我們可以大約地了解到唐朝時做官人拿的工資是多少,不過白居易個別詩詞里自說俸錢亦有誤。如白居易有送陜州王司馬建赴任詩云:“公事忙閑同少尹,料錢多少敵尚書。”白居易當時與王司馬同級,五品官。一司馬,俸錢怎能敵尚書?他貶到江州不久,即寫信給元微之,略云:今雖謫佐遠郡,而官品至第五,月俸四五萬。潯陽臘月,江風苦寒,歲暮鮮歡,夜長無睡,引筆鋪紙,有念則書,言無次第,勿以繁雜為倦,且以代一夕之話也。信內言月俸四五萬,這才是老實話。唐代官制,司馬薪級約略如此。至于尚書官俸,唐制為一百貫文,即十萬也。司馬僅為五十貫文,即五萬,差一半,怎可敵尚書﹖可能是白居易當時的夸大之詞。不過這個按照唐時一文銅錢約折合后世人民幣三毛計算,月俸四五萬相當于人民幣12000至15000左右。

王安石月薪九萬 超出明朝宰相收入5倍

王安石深得宋神宗賞識。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王安石受命危難之時,立志通過改革,“均天下之財,使百姓無貧”,開始大力推行改革。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因此,王安石被罷相。后來,王安石與宋神宗又產(chǎn)生分歧,最終,王安石于熙寧九年第二次辭去宰相職務。

在宋時,宰輔去職,或調任,或罷免,或致仕,或去世,只要不是被貶謫的,朝廷都有格外恩典,以示優(yōu)厚大臣。王安石便帶個外任的職銜,到那地方資祿養(yǎng)老。那么,曾身為宰相的王安石此時的養(yǎng)老金是怎樣的呢?

宋朝的宰相一旦離任,給予這些曾經(jīng)的國家重臣最通常的賞賜是進官加職。據(jù)《宋史?王安石列傳》,七年春,天下久旱,饑民流離,帝憂形于色,對朝嗟嘆,欲盡罷法度之不善者。……慈圣、宣仁二太后流涕謂帝曰:“安石亂天下。”帝亦疑之,遂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自禮部侍郎超九轉為吏部尚書。

王安石進的“職”是觀文殿大學士。宋代官制,官、職、差遣分離,“職以待文學之選”。殿學士指諸殿大學士、學士,包括觀文殿、資政殿、端明殿、保和殿,以及曾置而改名的文明殿、紫宸殿、延康殿、宣和殿等的大學士和學士,都是職名。

各“殿學士”為宋朝最高級職名。《宋會要?職官》稱,朝廷設此,特用以恩寵離任的宰相和執(zhí)政,“學士之職,資望極峻,無吏守。無職掌,惟出入待從備顧問而已”!锻ǹ?職官考八》說:“觀文殿大學士,非曾為宰相不除;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及學士,并以寵輔臣之位者;端明殿學士,惟學士之久次者始除。”

宰相的進官加職,有一個演變過程,其趨勢是越來越豐厚。《宋史職官志》里列有宋朝各級官職的俸祿。其中,資政殿大學士的“工資”是:“料錢、衣賜隨本官。”端明殿學士的“工資”為:“貼職錢五十貫,米麥二十石,添支米三石,面五石,萬字茶二斤,春、冬綾五匹,絹一十七匹。羅一匹,冬綿五十兩。”因為王安石的觀文殿大學士是諸學士之首、從二品,他所得也比較豐厚,王安石的養(yǎng)老金是:料錢、衣賜隨本官。

衣賜,相當于服裝補貼,是俸祿的一部分;宋神宗改革官制,分別階官和職事官,用階官定俸祿,階官的俸祿稱為“料錢”。宋代中、上級官員的待遇一般比較優(yōu)厚,本官月俸給1/3錢,2/3實物。外任地方官還配給職田,自三四十頃至一二頃不等。宋神宗后,一些下臺的或勢將下臺的官員有的還被授予或自請擔任宮觀官、監(jiān)岳廟等閑官,坐領“祠祿”。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官員首次大幅度加薪,仁宗嘉祐年間正式制定“祿令”,宰相、樞密使月俸三百貫,有人據(jù)當時每石米價約六七百文到一貫文折算,得出宰相的月薪幾近90000元人民幣。

至于林林總總的福利,如祿粟月一百石,春、冬衣共賜綾四十匹、絹六十匹,冬綿一百兩,隨身傔人的衣糧七十人,每月給薪一千二百束,每年給炭一千六百秤、鹽七石。

有一種說法認為,宋朝宰相的官方收入大約至少是明朝宰相首輔的五倍以上。據(jù)此,宋的宰相離任之后也可有著豐裕的生活。如王安石辭官后就閑居“半山園”,追求精雅的山水閑情生活過得輕松愜意。

包拯年薪:高于一個州每年上繳的稅收

包拯年薪最高的時候,應該是在臨終前,他既是樞密副使,又是朝散大夫、給事中、上輕車都尉,同時還被封為東?ら_國侯,官品和爵位之高僅次于當朝宰相,所以這時候肯定是他一生中拿工資最高的時候。

包拯“倒坐南衙開封府”時,頭上戴有三頂帽子,即龍圖閣直學士、尚書省右司郎中、權知開封府事。按宋仁宗嘉佑年間頒布的公務員薪水法規(guī)《嘉佑祿令》,包拯作為龍圖閣直學士,每年有1656貫的貨幣收入,還有10匹綾、34匹絹、2匹羅和100兩綿的實物收入。

按《宋史?職官志》,包拯在開封府做第一把手,每月有30石月糧,其中包括15石米、15石麥。此外每月還有20捆(每捆13斤)柴禾、40捆干草、1500貫“公使錢”。

另外,作為外任藩府的高級地方官,朝廷劃撥給包拯20頃職田,也就是2000畝耕地,允許他每年收租,并且無需納糧。這2000畝耕地按每畝租米一石估算,每年也有2000石米的進項。再查《嘉佑祿令》,權知開封府事每月還有100貫的添支,每年冬天又發(fā)給15秤(每秤15斤)的木炭。

總計包拯一年的各項收入:20856貫銅錢、2180石大米、180石小麥、10匹綾、34匹絹、2匹羅、100兩綿、15秤木炭、240捆柴禾、480捆干草。

宋真宗熙寧二年,開封米價400文一石,麥價300文一石。宋仁宗嘉佑四年,官定綾價1600文一匹。宋真宗咸平年間,開封每匹絹最低1200文。宋徽宗宣和年間,每匹羅定價4000文。宋仁宗天圣七年,官府規(guī)定每兩綿不得超過85文。宋真宗時某年冬天,官府出售木炭,每秤售價100文。宋仁宗后期,官府收購柴禾,每捆定價50文。宋仁宗寶元二年,開封干草最低19文一捆。

以上是史料中出現(xiàn)的距包拯任職開封府時間較近的物價數(shù)據(jù)。利用這組物價數(shù)據(jù),我們可以把包拯每年的各項實物收入都換成錢,加起來大致是1022貫,加上20856貫貨幣收入,總共是21878貫。這就是包拯任職開封府時的年薪。按當時400文銅錢的購買力和現(xiàn)在250元人民幣的購買力是相仿的,21878貫銅錢合計1367萬元。

據(jù)宋徽宗時淮南轉運使張根說,他掌管淮南20個州,每年上繳中央的財稅有30萬貫,平均一個州繳稅才1.5萬貫。包拯兩萬貫以上的年薪,比人家一個州每年上繳的稅收還要多。這個結論有點兒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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