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全稱為“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是有政府支持,引導、組織,個人自愿參加,是一項主要以大病為主的農民醫(yī)療互助共濟制度。“新農合”制度從2003年開始試點運行,到2008年全面覆蓋,其參保人數(shù)由試點時的0.8億,到2012年的8.4億,參保人數(shù)占95%以上。
“新農合”繳費由剛開始的每人二十元,到2016年的一百八十元,2017年二百一十元,今年的收費標準二百二十元,正常家庭平均五口人就是一千一百元,對于農村人來說是筆不小的開支。其實,政府早就想在了群眾前面。對于那些殘疾人、低保戶,五保戶等特殊情況的,有各地民政局代繳,對于那些沒有特殊情況的,自己根據(jù)自己的意愿可以選擇“交”或者不“交”。
收費比例的上漲,報銷比例也一直在上調,可以說每一次的調整都是為了農民的切身利益,最終目的就是為了解決農民的“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繳費比例的上漲,報銷比例的上調,補助比例也會上調,所以說,新農合是惠民的好政策。
新農合監(jiān)管辦公室 副主任 沈雷
今年新農合補償也有所提高,首先是大病保險五萬元以上的支付報銷比例由45%提高到50%,其次重癥精神病住院的日住院費用也提高到125元和75元,第三點,國家藥品談判藥物也加入到新農合支付范圍,新農合繳費費用在逐年增加,但是新農合的報銷比例也在逐年增加,老百姓享受到的實惠也在逐年增加,所以希望廣大群眾在參加新農合的時候,千萬不要有顧慮,新農合如果用得上會更好,一旦用上也會給老百姓解決很大的問題,千萬不要再出現(xiàn)因病返貧因病致貧的現(xiàn)象。
此外,在新農合政策方面,我們要特別說明,新農合報銷范圍包括定點醫(yī)院診治產生的有效醫(yī)療費用,包含門診補償、住院補償和大病補償三部分。
但以下幾種情況,新農合是不能報銷的
一是非正常轉院到上級醫(yī)院。
如果未經當?shù)蒯t(yī)院治療,擅自到非定點地區(qū)就醫(yī),醫(yī)療費用是不能報銷的,必須先去定點地區(qū)的醫(yī)院就醫(yī),如果定點醫(yī)院不能醫(yī)治,需要開具轉診單,才可異地就醫(yī),享受新農合報銷。
二是非因疾病產生的費用。
如鑲牙、口腔正畸、驗光配鏡、助聽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療、整容、康復性醫(yī)療以及就診交通費、住宿費、營養(yǎng)費、出診費、住院期限的其他雜費等。
三是非因自身原因產生的費用。
如交通事故、工傷、第三人侵權等造成身體受傷需要住院治療,上述情況是不屬于新農合報銷范圍的。
四是特定區(qū)域的治療費用。
出國或在港澳臺地區(qū)期間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是無法報銷的。
五是違法行為導致自身受傷。
因自殺、自殘、服毒、吸毒、打架斗毆等違法行為以及家屬的故意行為導致自身受傷,不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