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新農合報銷比例及報銷流程范文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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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8年1月1日起,榆林調整完善全市新農合補助政策,大病保險起報點3萬元調整為起付線1萬元,年度最高限額為30萬元。門診特殊慢性病補助范圍從四大類46種增加到五大類51種,貧困人口補助封頂線比普通患者提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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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險起報點3萬調整為起付線1萬

年度最高限額為30萬元

重大疾病,治療費用昂貴,所帶來的經濟負擔對于患病家庭來說難以承受。為了有效銜接居民醫(yī)保大病保險補助政策,擴大參合群眾受益面,榆林市將大病保險起報點30000元政策調整為起付線10000元,新農合補助后自負合規(guī)費用超出10000元的醫(y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補助范圍。結算公式為(自負合規(guī)醫(yī)療費用一起付線10000元)×分段補助比例,年度最高限額為30萬元。

特殊慢病補助范圍增加到五大類51種

貧困戶報銷封頂線提高20%

慢性病是一種病程長,且不易治愈的疾病,患者需要長期服藥,醫(yī)療花費大。為了減輕慢性病患者醫(yī)藥負擔,此前榆林市將四大類46種特殊慢性病納入全市新農合報銷,在全省特殊慢性病病種數量最多,門診報銷受益人口多,受益面大。

此次調整后,Ⅱ類門診特殊慢性病增加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Ⅲ類增加脊髓空洞癥。另外,增設Ⅴ類門診特殊慢性病(3種):甲狀腺功能亢進、甲狀腺功能減低、慢性阻塞性肺氣腫,年度封頂限額500元。至此,榆林市共有五大類51種特殊慢性病納入新農合報銷。

與此同時,榆林市還全面提高貧困人口門診特殊慢性病補助封頂線,將農村貧困人口Ⅰ、Ⅱ、Ⅲ和Ⅴ類門診特殊慢性病新農合補助封頂線比普通患者提高20%,補助比例不變,即年度封頂限額:Ⅰ類由20000元提高至24000元;Ⅱ類由5000元提高至6000元;Ⅲ類由2000元提高至2400元;Ⅴ類由500元提高至600元。Ⅳ類門診特殊慢性病仍繼續(xù)按之前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年度限額1000元不變)。

調整完善部分單病種定額及補助標準

剖腹產補助2000元

據了解,此次還調整完善了部分單病種定額及補助標準,如,陰式分娩(單胎):一級醫(yī)療機構定額標準1000元,補助標準1000元;二級醫(yī)療機構定額標準1500元,補助標準1050元;三級醫(yī)療機構定額標準2000元,補助標準1050元。剖宮產:二級醫(yī)療機構定額標準3000元,補助標準2000元;三級醫(yī)療機構定額標準4000元,補助標準2000元。異地就醫(yī)協議醫(yī)療機構則執(zhí)行省上統(tǒng)一規(guī)定的補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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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榆林市外定點醫(yī)療機構住院補助暫按照之前的規(guī)定執(zhí)行,待省上政策調整后另行通知。市外非定點醫(yī)療機構住院起付線統(tǒng)一為:一級醫(yī)療機構1000元、二級3000元、三級5000元,按照合規(guī)醫(yī)療費用的20%比例補助(急診急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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