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圖書館規(guī)章制度【優(yōu)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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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圖書館規(guī)章制度【1】

一、圖書館借書須知

1、圖書館報刊閱覽室對已辦理借書證的師生員工開放。

2、讀者憑本人借書證進圖書室,不得將書包、雨具和私人書刊帶入庫內,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庫內。

3、借閱圖書時,須保持室內整潔和安靜;嚴禁在書庫里吸煙、隨地吐痰和亂丟廢棄物。

4、圖書室開放時間: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二、圖書館借書證發(fā)放和使用規(guī)定

1、凡我校教職工和經正式注冊入學的學生都可按規(guī)定憑有關證件申請領取借書證。

2、新生辦理借書證應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張,或由圖書館采集學生電子照片信息,集體制作借書證。

3、借書證僅供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借書證要妥善保管。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屬無效,不得使用。

5、借書證如遺失,應及時來館掛失,如掛失后找到了原有借書證,應到本館注銷掛失。如補證后又找到原借書證,須將原證交回本館。如發(fā)現(xiàn)仍用原證借書者,作違紀論處。

6、補辦借書證須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張,憑校牌或學生證自行到圖書室辦理補證手續(xù)。

三、借書規(guī)則

1、凡借閱本館圖書資料,一律憑本人借書證,不得代借(可代還)。

2、每次借書以一冊為限。

3、借書期限,每次為一個月。如確實需要,可在到期前來館辦理續(xù)借手續(xù),續(xù)借期為一個月。以續(xù)借一次為限。

4、借書時應當檢查,發(fā)現(xiàn)有污損、殘缺或與書名不符等情況,須立即向管理人員聲明,加蓋印記。否則,在還書時發(fā)現(xiàn)上述情況,應由借書人負責。

5、借出的書刊,遇到特殊需要,讀者應根據(jù)圖書館的要求,主動到圖書館歸還。

6、讀者離校前,在辦理離校手續(xù)時,應將所借圖書及借書證交回本館,否則本館不予簽蓋離校證明。高三學生須在5月1日前還清書籍,否則暫緩發(fā)放畢業(yè)證書。本校師生員工不得將借書證借給非本校師生使用。

四、書刊損壞賠償、罰款規(guī)定

圖書館的書刊資料是公共財產,是圖書館根據(jù)教學需要,為廣大師生服務的重要物質基礎,讀者應自覺愛護,妥善保管,如有污損、遺失等情況,借閱者應負賠償責任。

1、書表面污損,根據(jù)清潔輕重,酌情處理。

2、損內頁和封面并有撕破現(xiàn)象,按書價20%?50%賠償。

3、重污損或撕、缺頁,照原價賠償。

4、遺失圖書須以版本相同的書本賠償并支付加工費2元。如抵賠原版書刊有困難則按原書價兩倍賠償。整套書如遺失一冊,則按整套書的雙倍賠償。

5、借圖書超期者,每超期一天罰滯納金0.10元。

五、開架借閱圖書的幾點要求

1、進入書庫必須出示證件,以證換取代書板后方可入室查閱資料。

2、讀者要正確使用代書板,每人一次限取一冊書刊資料,并以代書板代替所取資料的位置。

3、書庫內的圖書實行全開架借閱,讀者可自由取閱。瀏覽完畢,須將所閱資料對號放回原處,并取回代書板。

4、必須保持書庫內書刊排列的秩序和整潔,書刊看后不借要放回原處或平放書架一側。

5、未辦好借閱手續(xù)的書刊,不得攜出室外,如有發(fā)現(xiàn),將視為竊書;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當面批評教育,或本人作出檢查,或報告學校給予全校通報等處罰。

學校圖書館規(guī)章制度【2】

一、圖書館借閱制度

(一)借書制度

1、圖書館圖書(對教職工及學生)實行全開架的書庫管理方式。讀者入室必須交驗本人借書證,無證不得入室。 借出:讀者在室內選書,不得將圖書亂拿亂放,從室內中選好圖書后持圖書到借閱處,經檢查儀檢查并由計算機處理后,由管理人員將借書證和所借圖書一并交還給讀者。 還書:讀者須將所借圖書交還到借閱處,經檢查并由計算機處理確認書籍未超期和完整無損后,方可離去。

掛失:讀者一旦發(fā)現(xiàn)圖書丟失,須持本人借書證立即到借書處對所丟失圖書進行掛失。

2、辦借書手續(xù)之前,讀者要仔細查看書中有無缺頁和污損,如發(fā)現(xiàn)圖書已有損壞,應及時告知圖書管理人員。

3、要按時歸還。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還書的須提前辦理續(xù)借手續(xù)或提前歸還。

4、未按借閱制度擅自將圖書帶出圖書館者,即按偷書論處。

(二)借書數(shù)量及期限

1、教職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冊圖書,借閱期限為90天。

2、學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冊圖書,借閱期限為30天。

3、圖書借閱7天后方可歸還圖書。

4、圖書借閱20天后可續(xù)借,續(xù)借次數(shù)僅限一次,自續(xù)借之日起,續(xù)借期限為30天。

(三)其它規(guī)定

1、外單位人員到圖書室借書需經教務處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xù),并按期歸還。

2、圖書室對所有外借圖書均有權隨時收回。

3、對丟失、損壞的圖書,可按“圖書遺失,損壞賠償辦法”進行賠償。

二、圖書(刊)遺失、損壞賠償辦法

圖書館圖書屬于學校財產,讀者應對圖書、報刊予以愛護,以便使其發(fā)揮更大作用。若發(fā)生以下情況,應進行賠償。

(一)讀者在借書時應認真檢查所借圖書有無缺頁,污損現(xiàn)象。若發(fā)生有上述情況,可交圖書管理員做好登記。否則,在還書時發(fā)現(xiàn)有以上情況,批評教育外,以原書的1倍罰款。情況較為嚴重者,按原書的2倍罰款。

(二)圖書條形碼的完好是保證圖書正常流通的重要條件。如發(fā)現(xiàn)有丟失條形碼或損壞條形碼者,丟失,損壞一個條形碼罰款2元。丟失,損壞一根磁條,罰款3元。

(三)圖書超期每冊每天罰款0.3元。

(四)遺失一般圖書可按書原價罰款并支付10元手續(xù)費,

若遺失珍貴圖書或現(xiàn)已無法購買到的書籍,可處以2倍的罰款。

(五)成套圖書若丟失或損壞其中一本,應按整套價格賠償。

(六)采用撕條形碼,損壞磁條等惡劣手段偷竊圖書,除報請學校給予紀律處分外,可按原書價的2倍罰款。

(七)如發(fā)現(xiàn)借書證代借,轉借等情況,除批評教育外,停借圖書一個月。

(八)遺失的書刊經賠償后,經過一段時間又找到原書刊時,可將原書刊交回圖書館,原賠償款收據(jù)經圖書管理員簽字認可后交回財務,由財務處退回賠償金,超期款另算。

(九)涂抹、損壞期刊者,加倍罰款。

三、圖書館書庫管理制度

(一)圖書館服務對象僅限于本校師生。

(二)為了給大家創(chuàng)造一個幽雅寧靜的環(huán)境,凡到圖書室借閱者,嚴禁吃東西、吐痰、亂扔果皮、吸煙。借閱者一律不準穿拖鞋、背心、褲頭,嚴禁大聲喧嘩、不得搶占座位等,以免影響他人。

(三)借閱者進入室后,一律到借閱處登記簽名,放下借書證,方可進行借閱。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冊圖書,如果閱覽,將代書板放在圖書相應位置上,然后歸座閱覽;如果借圖書,請把圖書拿到

借閱處登記;不得在圖書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響他人取圖書。

(五)閱覽者在閱覽時,應愛護圖書,不得折頁、勾畫、撕毀,違者酌情罰款。

(六)借書者,將圖書拿到借閱處后,經檢查儀檢查并由計算機處理后,由圖書管理員將借書證和所借圖書一并交還給借書者后,方可離開。

(七)閱覽者在閱覽時,不得將書攜帶出室外。若有違章,并停止借閱權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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