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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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確保人事檔案的機密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為人事決策提供信息和依據(j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三條、員工人事檔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

第四條、新員工第一次建檔后,日后所有有關(guān)個人人事資料都隨時歸檔,包括員工在職期間試用、考核、職位調(diào)動、工資晉升、培訓(xùn)記錄、行政處分、獎勵等,以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條、新員工報到后按《個人資料檔案目錄》順序進行建檔,目錄如下:

1、招聘登記表

2、聘用通知書

3、學歷證、職稱證、計算機等相關(guān)資格證的復(fù)印件。

4、身份證復(fù)印件

5、照片

6、員工轉(zhuǎn)正申請表

7、聘用合同

8、獎懲材料

9、任免、升降、調(diào)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條、檔案管理應(yīng)由專人負責并建員工檔案薄冊,記載檔案的接收、 存入、提供、使用和變動情況。

第七條、要做到分類準確、編號規(guī)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對。

第八條、所有人事檔案都屬秘密文件,應(yīng)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泄密。

第九條、人事檔案不允許無關(guān)人員查詢。部門負責人有權(quán)查閱本部門員工的檔案。總經(jīng)理有權(quán)查閱任一員工的檔案,除總經(jīng)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員工的工資檔案。

第十條、任何人不得借閱自己本人檔案。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人員及檔案查閱人員應(yīng)嚴格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劃、污損、帶出、丟失。

第十二條、收回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核對,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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