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
借款人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書面申請書,并如實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以及相關資料,如:個人身份證,借款人婚煙證明、申請人與配偶的收入證明、合法的購房合同原件、申請人與配偶的章印等。
二、初審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審核內容包括申請人的資格、貸款金額、期限等,初審合格后由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三、評估
申請人接到《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后,拿著該通知單到指定的評估機構,對將要購買的房屋進行價值評估,如果是經濟適用房就可以不用評估。
四、審核
申請人拿到由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后,再拿著《評估報告》和初審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貨款審核,若審核通過,管理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
五、辦理擔保手續(xù)
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xù)。如果選擇的擔保方式是抵押與保證的方式,就應該由保證人出具書面擔保證書;如果選擇的擔保方式是抵押與保險或者第三方人保證的方式,就應該到擔保公司辦理委托擔保手續(xù)或者到保險公司投保。
六、簽訂借款合同
當前面的幾項都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就可以簽訂借款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