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房屋類)
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的申請人,可辦理北京公積金提取業(yè)務:
1.申請人需要購買自住住房(商品房、經(jīng)濟適用房、二手房等)
2.申請人需要建造自住住房
3.申請人需要翻建自住住房
4.申請人需要大幅度裝修已有房屋
5.申請人需要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6.申請人需要支付房租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非房屋類)
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的申請人,可辦理北京公積金提取業(yè)務:
1.離休、退休人員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人員
4.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7.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8.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注:死亡人員公積金提取需要由合法繼承人或遺贈人辦理;若有兩個以上的遺產(chǎn)人或受遺贈人,應全體簽訂授權委托書。
溫馨提示:
北京住房公積金可以委托他人提取,委托人應提供委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