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規(guī)定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規(guī)定有哪些?小編收集了相關材料,下面就為大家揭曉!
辦理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蓄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
4、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5、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