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京籍考生中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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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九類無本市正式戶籍且在本市就讀的應屆初三生可參加中考報名,并報考相應學校。具體情況往下看: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可報考普通高中:

1、有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門開具“原北京下鄉(xiāng)知青子女”身份證明的考生。

2、有區(qū)教委開具“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的考生。

3、有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批準函”的人員子女證明的考生。(“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批準函”的有效期至少要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考生和家長要提前查看,以免因證件過期而耽誤報名報考。)

4、有解放軍相關(guān)政治部門開具證明的隨軍子女考生。

5、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人員子女考生。(“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有效期至少要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考生和家長要提前查看,以免因證件過期而耽誤報名報考。)

6、有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開具的父母一方為北京市正式常住戶籍證明的考生。

7、有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開具的“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職工子女身份證明”的非農(nóng)業(yè)戶籍考生。

特別提醒

1、有首鋼礦業(yè)公司開具的職工子女證明的河北省戶籍考生可報名并報考從石景山區(qū)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鋼高級技工學校。

2、有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shè)公司北京分公司開具的“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身份證明”的非本市戶籍考生可報名并報考通州區(qū)普通高中及其他規(guī)定可以報考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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