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須不忘初心 促進教學質量
職稱改革惠及廣大中小學教師,既是對他們辛勤勞動的應有尊重,也是對義務教育的一種促進。只有讓中小學教師的心安下來,心無旁騖地守住三尺講臺,傳道授業(yè)解惑,義務教育的發(fā)展才有可靠人才的保障。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聯合印發(fā)《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新的職稱制度設置了中小學教師正高級職稱、創(chuàng)新評價機制等,使中小學教師首次擁有和教授、研究員同樣的職業(yè)發(fā)展空間。廣州作為省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的試點市,今年共有788人通過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全面推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改革帶來不少變化,如把職稱系列統(tǒng)一為初、中、高級,這意味著小學教師也能當上教授,此外職稱評定將注重師德和教學水平等。人社部與教育部出臺的指導意見、廣州的試點,都體現了這一精神!靶W教師也當能教授”,打破中小學教師職稱天花板,讓中小學教師有一個盼頭,這種改革是值得稱道的。職稱改革惠及廣大中小學教師,既是對他們辛勤勞動的應有尊重,也是對義務教育的一種促進。只有讓中小學教師的心安下來,心無旁騖地守住三尺講臺,傳道授業(yè)解惑,義務教育的發(fā)展才有可靠人才的保障。假如能夠與大學教師一樣待遇,也能評上教授,對吸引高學歷、高素質人才進入中小學隊伍,尤其對吸引男教師進入小學是有幫助的。
作為一種激勵性制度,或者制度性激勵,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制度旨在滿足教師的心理、身份、自我實現等諸多需求,制度的邊際效用則是教學、教育產生正外部性,促進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制度功能決定了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必須滿足三個“有利”:有利于教師自我提升、有利于教學質量增進、有利于教育事業(yè)發(fā)展。
改革之舉,一在必達標準改革。學歷、教齡、現職稱年限、論文、教學成果、計算機、普通話、外語、培訓進修等等,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設定的諸多前置條件,有利于學者型人才成長,有利于評審的可操作性,但也存在一定的機械性。增加教學評價權重,將會更貼近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的本義。
二在評價流程改革,賦予學校更多發(fā)言權。一位教師教得好不好、學生喜不喜歡、是否有資格當“教授”,誰最清楚?學生、教師同事最清楚。誰最有發(fā)言權?當然是學校最有發(fā)言權。理論模式應該是,教師職稱由學校說了算,F行的評定流程,話語權往往掌握在對教師的教學能力、水平、效果缺乏充分了解人手上,自上而下的流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評定的獨立性、客觀性,但還是建議要賦予學校多一些話語權。
三在對鄉(xiāng)村教師尤其民辦老師的傾斜。曾經有一個調研顯示,跟城市教師比起來,鄉(xiāng)村教師評職稱要花更多的時間——小學要多花5、6年的時間,中學也要多花4年。面臨更少的機會——一一些邊遠貧困地區(qū)的鄉(xiāng)村教師連電腦都沒摸過,資料無處查,圖書無處找,寫論文“難于上青天”,要達到那些必達條件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F在,廣州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已經作了一定程度的修正,“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評聘”原則正在落實。由于種種原因,民辦教師在職稱評定上仍存在諸多困難,譬如培訓進修不夠、獲獎不多等,需要再探討。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一定要回歸到教師、教學上來——讓中小學教師得到實惠,讓教學質量得到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