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新準則和條例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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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新修訂的《準則》《條例》把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實踐經驗化為道德和紀律要求,并首次提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范圍更寬、標準更高、責任更大、要求更嚴,意義非常重大,是制度創(chuàng)新的重要成果。

當好踐行者。制度的生命在于執(zhí)行。新修訂的兩部黨內法規(guī)是中國共產黨向全體黨員發(fā)出的道德宣示和對全國人民的莊嚴承諾,全黨必須一體遵循。新《準則》雖短短僅有281字,但內涵豐富、意義明確、一目了然。新《條例》明確了政治、組織、廉潔、群眾、工作和生活紀律“六大紀律”,高標準、嚴要求、廣覆蓋。黨委要帶頭遵守《準則》,落實《條例》,作為住建委黨委主要負責人,要把個人擺在住建發(fā)展大局中,立足住建實際,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躬身而為。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親自掛帥出征、謀篇布局,做紀委履行監(jiān)督責任的強大后盾。

當好推動者。黨委擔負起主體責任,除了要守住紀律底線之外,更要敢于擔當、敢于作為,做貫徹落實《準則》、《條例》的推動者。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僅包括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方面,黨委還要推動新《準則》《條例》貫徹落實到思想建黨、制度治黨、紀律立黨、人才興黨等管黨治黨的各領域和全過程。堅決抵制違反《準則》《條例》的行為,狠剎選人用人、三重一大、行政審批、工程建設等領域環(huán)節(jié)的不正之風。始終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主動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積極推動住建行業(y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發(fā)展。

【篇二】

*印發(fā)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兩個黨內法規(guī)的修改通過,充分體現了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黨中央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實現了黨內法規(guī)的與時俱進,為紀檢機關履行職責,提供了重要紀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團風縣紀委為深入貫徹中央精神,迅速組織全體干部進行理論學習,作為紀檢系統(tǒng)的一名基層干部,通過對《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學習,感覺自己肩上的擔子更重了,對新形勢下我黨承擔的歷史責任有了更清晰的認識,對黨員的義務與責任有了更深刻的認識,下面就自己學習《準則》和《條例》談一談心得體會。

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真正實現了讓黨員干部從“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轉變。

原有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于2003年12月頒布實施,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經濟形勢的發(fā)展,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從嚴治黨的新需要,特別是原來老條例中的法紀不分問題,使得法紀問題與刑法以及治安管理處罰法存在部分重復,浪費了行政成本,同時也出現了部分以紀代法、越粗代庖等現象。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格按照法紀分開的原則,刪除了70多項與法律重合內容,真正實現了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新條例同時強化負面清單作用,將原來條例規(guī)定的10類違紀行為修改為六類:即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這就使得黨章關于紀律更加具體化,使制度更加規(guī)范,處分體系更加完善。這樣可以更加明確的告訴黨員干部哪些行為不能做,使得違紀行為不再有空可鉆。新條例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在黨的全部紀律中,政治紀律是打頭、管總的。不管違反哪方面的紀律,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zhí)政基礎,破壞政治紀律。當前,一些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對政治紀律認識模糊、思想麻木、意識淡漠。加強紀律建設,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永遠排在第一位。《條例》針對現階段違紀問題的突出表現,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組織紀律,對反對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行為作出處分規(guī)定,增加拉幫結派、對抗組織等違紀條款,確保中央政令暢通和黨的集中統(tǒng)一。

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修訂,使得覆蓋對象實現了從黨員領導干部擴大到全體黨員。

新修訂的準則將原先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改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適應對象從原來的黨員領導干部擴大到全體黨員,內容也大幅精簡,從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簡至281字,突出了新條例更加抓住重點,刪繁就簡。原來的舊準則內容過繁,“8個禁止、52個不準”難以記住、也難以踐行;凝煉正面倡導不足,禁止性條款過多,沒有體現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條款又紀法不分,既與黨紀處分條例重復,又與刑法等法律規(guī)定重復;“廉潔”主題不突出,不能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且適用對象窄,僅針對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這次將廉政準則修改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成為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廉潔自律規(guī)范,是我們黨發(fā)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同時新準則將內容要求從原來的禁止性的負面清單轉變成倡導性的廉潔規(guī)范,修訂完善后的新準則,也將讓全體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在實踐中易學易記,真正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過對《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學習,讓我更加充分認識到廉潔和紀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作為一個執(zhí)政黨,沒有相關制度及紀律的嚴格要求,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在黨內滋生蔓延,就會消弱黨的根基,嚴重時,會威脅黨的執(zhí)政地位,這不僅會亡黨也會亡國。在當前的新形勢下,我們黨不僅面臨執(zhí)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huán)境考驗,同時還面臨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面對嚴峻復雜的形勢、艱巨繁重的任務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黨自身存在的問題更加凸顯。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黨的領導弱化、管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對黨最大的威脅莫過于此。如果任其發(fā)展下去,就會削弱黨的執(zhí)政能力、動搖黨的執(zhí)政基礎。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全面從嚴治黨,就是要圍繞加強黨的領導這個根本,解決管黨治黨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問題,確保黨始終成為堅強領導核心。當前,政黨建設的理論基礎還相對薄弱,對黨的制度建設研究明顯不足,黨內規(guī)則的目標任務、體系框架缺乏理論支撐。新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修訂,體現了我黨應對新形勢、新任務的變化,以更加積極、昂揚的態(tài)度應對新挑戰(zhàn)。

黨員是黨的肌體細胞,作為一名基層紀檢黨員干部,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不僅使自己能夠更加清晰的認識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覺到作為一名基層紀檢干部,身上的責任更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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