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五一加班費深圳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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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內容:今年5月1日起調整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本次調整平均增幅為19%。其中廣州市執(zhí)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1895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

那么問題來了,“五一”勞動節(jié),你的加班工資應該怎么算?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用人單位在5月1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5月2日至3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深圳

目前,我國最低工資標準中,深圳最高,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030元。如果你在深圳工作,這個“五一”加班不調休的話,按照深圳最新執(zhí)行的每月最低工資標準,你5月1日當天的加班工資至少為280元。如果3天都加班、不調休的話,你至少可以拿到的工資是653元。

廣州

如果你在廣州工作,這個“五一”加班不調休的話,按照廣州最新執(zhí)行的每月最低工資標準,你5月1日當天的加班工資至少為261元。如果3天都加班、不調休的話,你至少可以拿到的工資是609元,與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之前相比,上漲了111元。

拓展閱讀

加班費規(guī)定

(1)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應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加班費的概念:

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xù)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于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情況下應當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即加班費。

加班費的支付標準: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支付加班費的標準是: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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