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安徽省2017年農村低保線將大幅提高,提至年人均收入不低于3258元。以下是詳細內容,以供參考!
省民政廳召開全省社會救助工作會議,記者從會上了解到,我省2017年農村低保線將大幅提高,提至年人均收入不低于3258元。
暫無法脫貧家庭全吃低保
據介紹,我省今年及明年低保工作將重點放在加強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fā)政策的銜接。今年農村低保低于扶貧標準地區(qū)將逐步加大增長幅度,確保到2017年實現(xiàn)低保標準和扶貧標準的“兩線合一”。根據省扶貧辦數據,今年我省的扶貧標準線為3074元,明年將提高到3258元。因此,省民政廳要求各地2017年的農村低保標準也不應低于3258元。即明年起,農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3258元,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政府規(guī)定條件的,即可申請低保享受差額補助。
此外,我省還將建立動態(tài)管理機制,做到“應保盡保”,農村低保標準高于扶貧標準的區(qū)域,扶貧對象應納入低保范圍;農村低保標準低于扶貧標準的地區(qū),低保對象則應納入扶貧對象。對納入低保范圍的A類(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義務人的“三無人員”,或家庭中有70周歲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重點優(yōu)撫對象、重度殘疾人以及重病患者本人)和B類(短期內收入變化不大的家庭,或家庭成員中有60周歲以上老年人、三級以下殘疾人、就讀大中專院校的子女、子女未成年的單親家庭中帶子女生活的父親或母親)對象,按其本人享受低保標準的30%和20%分類增發(fā)保障金。沒有勞動能力或暫時無法通過扶貧開發(fā)脫貧的困難家庭,將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進行“兜底保障”。
擴大醫(yī)療救助對象范圍
在醫(yī)療救助、重特大疾病保障方面,我省除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外,還將在今年擴大醫(yī)療救助對象范圍,從低保對象、特困供養(yǎng)人員(重點救助對象)擴大至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以及因病致貧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并要求對救助對象繳納個人應負的參保參合資金資助率達100%。
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經基本醫(y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各類補充保險等補償后,仍難以負擔合規(guī)醫(yī)療費用的,我省也將給予救助。重點救助對象救助門檻全面取消,對重點救助對象在年度救助限額內,住院自負費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特困供養(yǎng)人員的救助比例適當提高。
符合醫(yī)療救助條件的農村0-14周歲急性白血病及先天性心臟病兒童,實行按病種付費。對經上述各種保險補償(含保底補償)或醫(yī)療救助后,剩余個人自負醫(yī)療費用仍然較高的救助對象,各地要酌情予以再次救助。
推進“救急難”綜合試點
對于本報讀者關注較多的救助申請難、辦理難、救急難等問題,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我省將在10月底前完成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幫助救助申請對象盡快獲得幫助。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目前,全省鄉(xiāng)鎮(zhèn)和街道雖然普遍建立了“一門受理、協(xié)同辦理”的工作機制,但是各地人員不到位、轉介困難等問題仍然存在。對此,各地應配備一批社會救助的專職人員確保政策到戶到人,并將依托城鄉(xiāng)(居)黨組織、村委會、紅十字會以及社工服務站等機構,建立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和服務組織“四級聯(lián)網”的早發(fā)現(xiàn)、早核查、早干預、早救助體系。滁州、銅陵等國家和省級試點單位仍將繼續(xù)推進“救急難”綜合試點。
拓展閱讀:把農村低保和扶貧政策合起來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fā)政策有效銜接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加強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fā)政策在運行機制和管理監(jiān)督等方面的銜接,重點就二者在政策、對象、標準、管理銜接等方面作出明確規(guī)定。
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副司長蔣瑋10月25日表示,意見是實施農村低保兜底脫貧的制度性保障,兩項制度的銜接應常態(tài)化、機制化,形成政策合力。
“要讓兩個輪子配合起來轉,形成雙輪驅動。”蔣瑋認為,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fā)是國家扶貧戰(zhàn)略的兩個重要支點,農村低保是生活救助,扶貧開發(fā)是能力提升;農村低保是維持生存,扶貧開發(fā)是促進發(fā)展,二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脫貧攻堅戰(zhàn)中,如何發(fā)揮農村低保的兜底作用?據了解,我國農村低保制度從2007年建立以來,一直在有序推進,近年來不斷規(guī)范發(fā)展。長期以來,我國的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fā)制度分別獨立運行。作為我國反貧困問題上最主要的兩個政策工具,兩項制度在對象銜接、標準銜接、信息共享等方面,依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導致兩項制度銜接得不夠緊密。
記者了解到,2009年,國務院扶貧辦和民政部曾經下發(fā)有關開展這兩項制度銜接工作的通知,但是實際運行效果并不理想,在對象銜接、標準銜接、管理服務等方面都沒有達到預期目標。目前的農村低保制度承擔的是通過兜底幫助一批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實現(xiàn)脫貧,任務非常艱巨,這樣的新形勢催生了指導意見的出臺。
意見還提出“應扶盡扶”“應保盡!钡囊螅w現(xiàn)了實事求是、因戶施策、精準幫扶、精準施救的工作原則,避免把兩項制度對立化、割裂化。
“意見首先要求加強農村低保和扶貧的政策銜接,這里包含了依法行政的精神,以及如何保持政策連續(xù)性的問題!笔Y瑋提出兩個關鍵詞,一個是“符合條件”,即對于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按規(guī)定程序納入低保范圍;對于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家庭,按規(guī)定程序納入建檔立卡范圍,并根據不同致貧原因予以精準幫扶。這兩個制度應相互融合。另一個是“規(guī)范程序”,因為這兩個制度是施行多年的制度,都有一定的程序。比如說農村低保制度,要防止不經過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就納入到低保范圍的現(xiàn)象,要經過審核、審批等必經程序。
在加強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銜接方面,意見提出要完善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機制,F(xiàn)實工作中,一些家庭的收入超過了農村低保標準,可能家庭財產狀況不一定符合標準,但是如果家里有殘疾人或者大病患者,這個家庭的剛性支出就會非常大,從而影響基本生活,但是都不能被納入農村低保范圍。
蔣瑋指出,為了解決這一現(xiàn)實問題,意見提出要完善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機制,不僅要看其收入狀況或者財產狀況,還要適當考慮家庭支出情況!拔覈壳暗霓r村低保標準以縣、市為單位制定的情況比較普遍,省級統(tǒng)籌力度比較弱。很多地方的農村低保標準其實被東部一些發(fā)達省份的標準‘平均’了。目前,我國很多縣級農村低保標準低于扶貧標準!笔Y瑋說。
據了解,低保和扶貧這兩項制度,雖然都對家庭經濟狀況有所考察。但是在核算的范圍、計算方法上并不統(tǒng)一,還需要進一步明確。所以,在加強標準銜接方面,意見提出加大省級統(tǒng)籌力度,提高標準制定層級,減少區(qū)域差異。確保到2020年,全國所有縣級農村低保標準逐步達到國家扶貧標準。
此外,在管理銜接方面,意見提出了三方面要求:對所有的農村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戶實行動態(tài)管理;縣一級民政部門和扶貧部門實行信息共享;加大信息公開力度,自覺接受社會和民眾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