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條件
經稽核確認,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應參保而未參保的單位職工。
補繳材料
1.用人單位補繳申請;
2.《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三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3.用人單位與參保人存在勞動(聘用)關系的原始依據、工資收入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補繳流程
(1)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市社保局5號窗口,安居區(qū)社保局社保股,船山區(qū)社保局保險股,射洪縣社保局3、4號窗口,大英縣社保局養(yǎng)老保險股,蓬溪縣社保局養(yǎng)老保險股),對用人單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
(2)不能現(xiàn)場提供工資收入憑證原件資料的,由稽核科(股)(市社保局2號窗口,安居區(qū)社保局稽核股)進行實地稽核確定屬實后,再行辦理。
辦理時限及費用
資料審核及寄送《聯(lián)系函》:自受理之日起15工作日
辦結:自收到對到對方社保機構《信息表》及轉入基金到賬后,15工作日內辦結并通知參保人員本人或參保單位。
費用:免費
辦理地點
船山區(qū)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
地址:遂州中路615號
電話:0825-6867236
工作時間:船山區(qū)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3: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