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黑龍江省最低工資標準定義及包

思而思學網(wǎng)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guī)定》(2004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的有關規(guī)定,省政府決定從2015年10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五檔:第一檔:哈爾濱市區(qū)(呼蘭區(qū)、阿城區(qū)、雙城區(qū)除外)為1480元;第二檔:大慶市區(qū)為1450元;第三檔: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綏化市區(qū),綏芬河市、撫遠縣及哈爾濱市呼蘭區(qū)、哈爾濱市阿城區(qū)為1270元;第四檔:黑河市區(qū)、大興安嶺地區(qū)、伊春市區(qū)、哈爾濱市雙城區(qū)、各縣級市(鐵力市除外)為1120元;第五檔:其他各縣、鐵力市、伊春市其他區(qū)為1030元。

二、調整后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五檔:第一檔:哈爾濱市區(qū)(呼蘭區(qū)、阿城區(qū)、雙城區(qū)除外)為14.2元;第二檔:大慶市區(qū)為14元;第三檔: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綏化市區(qū),綏芬河市、撫遠縣及哈爾濱市呼蘭區(qū)、哈爾濱市阿城區(qū)為11.5元;第四檔:黑河市區(qū)、大興安嶺地區(qū)、伊春市區(qū)、哈爾濱市雙城區(qū)、各縣級市(鐵力市除外)為10.8元;第五檔:其他各縣、鐵力市、伊春市其他區(qū)為10元。

三、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的,因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所增加的資金可繼續(xù)從就業(yè)資金中列支。

本次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5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各地、各部門要積極采取措施,通過多種渠道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宣傳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政策。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zhí)行最低工資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糾正并依法處理違法行為,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30日

熱門推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