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自主保潔關乎勞動無關尊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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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為學生健康成長所規(guī)劃設計的一切,最大的難題恐怕不是“事先溝通”,而是建設溝通的價值觀基礎。

■顧駿

南昌大學為了培養(yǎng)學生生活自理意識和能力,于新學期全面推行宿舍樓由大學生“自主保潔”。原來的保潔員被辭退,宿舍樓內(nèi)的全部保潔工作由大學生以“勤工儉學”的方式承擔下來。但僅僅一周時間,就遭到學生大規(guī)模反對,不但有學生聯(lián)名簽署《致南昌大學校長公開信》,而且因為無人打掃,宿舍樓內(nèi)垃圾堆積,一片臟亂。更加值得反思的是,各方觀點大相徑庭,無法形成共識。

據(jù)媒體報道,作為“自主保潔”的倡議者和推行者,南昌大學校長周創(chuàng)兵的本意“只是想讓學生們獲得多方面的鍛煉”。他認為,學生們通過勞動會知道勞動的艱辛,分享勞動的成果,在勞動中學會互助合作,希望通過這樣的活動增強同學們和老師們的這種意識。按此說法,“自主保潔”只是手段,與其說是“勤工儉學”,毋寧說是課堂外的一門新課程。

然而,在師生那邊,各類想法都有,就是很少有人同意“培養(yǎng)勞動意識”這一說。有老師表示,“師生80%是不支持的,學生不想做,主要是這個活比較累,也比較臟;其次就是薪酬太低,一層樓一個月500元,如果兩個人干,一個月才250元”。這位老師的賬算得很清楚,但問題是,如果做保潔不累、不臟,校長讓學生鍛煉的初衷豈不無從著落?至于報酬多少,更不著邊際,報酬是低了點,但不正符合校長鍛煉學生的目的:保潔員辛勤勞動拿的就是這么低的工資,大學生不該親身體驗一下?

學生公開信發(fā)起人提出,反對自主保潔政策是因為學校未做好前期工作,單方面強推,從精神和物質(zhì)兩個層面對學生都造成了傷害,希望學校保障學生、校工兩大群體的物質(zhì)權益和人格尊嚴。

筆者不禁要問:打掃宿舍樓會造成學生“物質(zhì)權益損失”是指多交了住宿費嗎?這筆錢不是給了負責打掃的學生了嗎?大學生打掃廁所有損尊嚴,那么保潔員打掃多年,尊嚴又在哪里?如此將大學生尊嚴與保潔員尊嚴區(qū)別對待,反映出什么樣的“人格尊嚴”?

還有學生表示,“堅決不掃。要掃校長一起掃”,“按照這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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