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開展學生會的活動以及進行經費報銷,院學生會辦公室對財務制度作了以下規(guī)定,下面是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關于民辦學校財務報銷制度全文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一、經費管理制度:
1.學生會日常開支,由團委老師或主席審核、批準報銷。
2.學生會大型活動經費由活動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財務主管,整個活動經費由該活動負責人批準:活動主管部門應當在活動前制作經費預算表交給學生會辦公室備案并由主席批準,活動結束后應將制作經費結算表并附發(fā)票和收據(jù)交學生會辦公室,由主席團進行審核。
3.對違反財務制度,犯有錯誤的干部,視其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會內警告處分;上報有關部門給予處分。
二、報銷制度
1.各部門報銷一律到院學生會辦公室一舍東283,每月1號中午12點40為報銷時間,其他時間不予報銷。
2.報銷時應上交收據(jù)、發(fā)票、財務報表(紙質、電子版)
3.報銷一律以正規(guī)發(fā)票為準,僅憑收據(jù)不給予報銷。
4.詳細填寫財務報表的內容,注明活動項目、物品、單價、數(shù)量、總價,購物單位為工商管理學院,一律不可以更改,否則不給予報銷。
5.報銷發(fā)票必須有報銷人、分管主席兩人簽名方可報銷,并由主席定期核實。
6.各部門要購買相關物品,必須先告知分管的上級部門,經同意方可,若事先未告知,發(fā)票一律不給予報銷。
7.無關食品、危險物品(如:酒精)發(fā)票不可以報銷
8.各部門若自己外出購買物品,交通費用以車票為準,打的費一般不給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
9.辦公室做好報銷單據(jù)的整理和保管,并且做好登記。
10.需報銷者未嚴格執(zhí)行以上報銷制度導致報銷延誤或報銷不成功者后果自負。
工商管理學院學生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