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三部委聯(lián)合發(fā)布新政,從2月22日起,調(diào)整房地產(chǎn)交易環(huán)節(jié)契稅、營業(yè)稅優(yōu)惠政策。
按照國家新政規(guī)定,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其中,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另外,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yè)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yè)稅。
共有房產(chǎn)證買二套房怎樣劃算
新政實施后,有人提出疑問:我和父母共有一套房子,自己再買房子的話,是直接買二套房劃算還是先從房產(chǎn)證上把自己名字去掉,再買首套房劃算?
對此,子女和父母共有房產(chǎn),如果想把自己的名字去掉,只能通過贈與或買賣的方式,把子女名下房產(chǎn)的份額買賣或者贈與父母。
以一套120平米價值120萬元的房子為例,子女所占份額為40平米。如果把這部分贈與父母,則需要繳納1.2萬元契稅及400元印花稅;如果選擇賣給父母,則需繳納0.4萬元契稅。
假如該子女想購買一套同樣面積、價格(120平米、120萬)的房子,并選擇繼續(xù)持有與父母共同的房子,直接購買二套房的話,需要繳納2.4萬元契稅,如果選擇贈與或買賣后,購買首套房,需繳納1.8萬元契稅。
但從稅收來看,子女選擇把自己持有的份額賣給父母,自己購買首套房最為劃算(0.4 + 1.8=2.2< 2.4)。但實際情況是,不管是贈與還是買賣,除契稅外,還需要承擔(dān)測繪費(fèi)、評估費(fèi)、交易費(fèi)等。因此,具體選擇哪種方案,還需視情況而定。
按照國家新政規(guī)定,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其中,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另外,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yè)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yè)稅。
那么,三套房、四套房契稅怎么收稅?
舉例:今年已70多歲的李大爺稱自己有七八套房子,想賣給五個孩子,現(xiàn)在每個孩子都至少有兩套房子,這種情況怎么收契稅?
本次契稅營業(yè)稅調(diào)減只針對首套房、二套房。三套房及以上的,還是按照原來的3%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