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印室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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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印室管理辦法 文印室管理辦法 為規(guī)范公文及業(yè)務資料、行政資料的打印、復印、傳真等工作,特制定文印室管理規(guī)定。 一、文印室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二、我局正式發(fā)文,需按領導批準的份數打印,不得隨意增減份數。 三、我局的文字資料,有打。◤陀。┍匾獣r方予打印(復。?赏ㄟ^計算機網絡傳遞或其他不需打印(復。┑奈募,一般不予打印(復。K、私人資料,未經允許嚴禁在中心打印、復印或用我局傳真機遞送,以免影響中心的正常工作。五、復印人員應注意節(jié)約紙張,盡量雙面打印、復印。 六、文印室工作人員應定期對復印機進行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復印人員要同維護好復印機及其他文印設備,保持清潔。 七、復印人員復印完畢后要將復印機切換至“節(jié)能狀態(tài)”,并將未用完的復印紙放回原處,將廢紙及時處理,并做到隨手關燈。 八、文印室工作人員應樹立嚴格的保密觀念,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將打印、復印或傳真資料中須保密的事項透露給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復印人員應當認真保管好密級文稿、軟盤,及時銷毀密級文件印制后的印刷版和作廢了的印刷件,防止泄密。他人在文印室操作時,非相關人員不得在文印室逗留,不得隨便翻閱打印件和復印件。 九、工作人員初次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給予批評,屢教不改或給中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或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直至辭退。 十、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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