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寧工傷職工待遇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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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濟寧調整工傷職工待遇 傷殘津貼最高每月增276元

濟寧市日前調整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其中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最高的每人每月增加276元。

本次調整范圍為12月31日前,用人單位中享受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不包括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以及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和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含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領取養(yǎng)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yǎng)親屬。

從1月1日起,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執(zhí)行新的待遇。符合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按276元、266元、256元、246元的標準增加;生活護理費以統(tǒng)籌地區(qū)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sh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比例分別為50%、40%或者30%;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中,配偶每月增加150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每月增加8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20元。

調整上述三項待遇所需費用,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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