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高考考試大綱解讀,甘肅高考考試大綱變化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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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和計分

1.文史類和理工類

文史類(含體育文、藝術文):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語文、數學(文)、外語(120×1.25)各科滿分為150分,文科綜合滿分為300分,總分為各科目成績相加之和。

理工類(含體育理、藝術理):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語文、數學(理)、外語(120×1.25)各科滿分為150分,理科綜合滿分為300分,總分為各科目成績相加之和。

2.中職生按照省招委會、省教育廳《關于甘肅省普通高等教育對口招收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發(fā)[2010]34號)執(zhí)行。考試科目為:文化綜合素質測試、專業(yè)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yè)技能水平測試?荚噧热莅凑铡蛾P于印發(fā)甘肅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對口升學考試類別、科目及考試大綱的通知》(甘教職成[2015]15號)執(zhí)行。

3.藏文民語類藏文民語類繼續(xù)采用“雙記總分”辦法。①以藏文答卷“民考民”考生:藏語文、藏數學(文/理)、藏文綜/藏理綜、漢語文、英語。藏語文、藏數學(文/理)、漢語文、英語(120×1.25)各科成績滿分為150分,藏文綜/藏理綜滿分為300分。
“民考民”英語科目100%、藏語文和漢語文各占50%、藏數學(文/理)100%、藏綜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成績參加普通類高校的錄;“民考民”藏語文100%、漢語文100%、藏數學(文/理)100%、藏綜合(文/理)100%,

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成績(英語成績作為參考)參加民語類高校和專業(yè)的錄取。藏語文使用“五協(xié)”命題試卷,藏數學(文/理)和藏文綜/藏理綜試卷使用全國統(tǒng)考的翻譯卷,漢語文、英語科目為全國統(tǒng)考卷。②以漢語文答卷“民考漢”考生:語文、數學(文/理)、文綜/理綜、“加試藏語文”、英語。語文、數學(文/理)、“加試藏語文”、英語(120×1.25)各科成績滿分為150分,文綜/理綜滿分為300分。“民考漢”英語科目100%、語文和“加試藏語文”各占50%、數學(文/理)100%、綜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分成績參加普通類高校的錄取。“民考漢”語文100%、“加試藏語文”100%,數學(文/理)100%、綜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分成績(英語成績作為參考)參加民語類高校和專業(yè)的錄取。語文、數學(文/理)、文綜/理綜、英語科目為全國統(tǒng)考卷,“加試藏語文”為自命題。4.哈文和蒙文考試科目與2015年相同,所用試卷另行通知。

5.統(tǒng)考語種:全國統(tǒng)考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
6.英語聽力測試:按照《關于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英語聽力測試有關事宜的通知》(甘招委發(fā)[2016]6號)執(zhí)行。英語聽力成績是高校錄取考察的重要依據,我省英語科目聽力暫不計入高考總分,錄取時供招生院校參考。

7.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和舞蹈學類統(tǒng)考按《關于印發(fā)<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和舞蹈學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大綱>的通知》(甘教考院[2015]30號)》執(zhí)行;體育專業(yè)統(tǒng)考按《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yè)統(tǒng)一招生考試評分標準與辦法(2014版)》執(zhí)行。

8.英語口語和徒手畫測試工作,由考生按照院校招生章程和個人情況選擇報考,入校后學校負責測試;若測試不合格,由招生院校負責轉入其他專業(yè)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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