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和報名條件

思而思學網(wǎng)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和進一步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根據(jù)《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結合學校人才培養(yǎng)實際情況,經研究,我校2015年將繼續(xù)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旨在為我校選拔學科特長突出,具有創(chuàng)新潛質并有志于學習相關學科專業(yè)的學生。自主選拔招收人數(shù)控制在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5%以內(237人)。

一、 申請條件及辦法

(一) 申請條件

符合2015年高考報名條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

1.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一、二等獎的學生;

2.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三等獎或省賽區(qū)一等獎的學生;

3. 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的學生;

4. 高中階段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

5. 高中階段獲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決賽一等獎者或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一等獎者;

6. 高中階段獲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等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qū)一個二等獎或兩個以上不同學科省級賽區(qū)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的高中畢業(yè)生。

注:我校2015年自主選拔資格分A、B、C三類。考生符合申請條件1的考生可以申請A類;符合申請條件2、3、4、5的考生可以申請B類;符合申請條件6的考生可以申請C類。

(二) 申請辦法

1. 網(wǎng)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于2015年3月10日至3月19日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填報信息,并生成打印《廈門大學2015年自主選拔報名表》。填報注意事項:

(1)考生在申請時需填報申請考核的主要學科特長和考核組別;

(2)在選報專業(yè)(類)時,考生在以下專業(yè)(類)中可以選報3個招生專業(yè)(類),其中兩個招生專業(yè)(類)必須為我校指定的與學科特長主要相關相近的招生專業(yè)(類)。具體擬招生專業(yè)(類)如下:

院 系招生專業(yè)(類)名稱招生科類
人文學院人文科學試驗班(含中國語言文學類、歷史學類、哲學類、人類學)文、理
新聞傳播學院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傳播學)文、理
外文學院英語文、理
日語
法語
俄語
德語
法學院法學類文、理
數(shù)學科學學院數(shù)學類(含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統(tǒng)計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理工
公共事務學院公共管理類(含政治學與行政學、社會工作、社會學、行政管理)文、理
國際關系學院政治學類(含國際政治、外交學)文、理
經濟學院經濟學類(含金融學、經濟學、財政學、統(tǒng)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文、理
管理學院工商管理類(含會計學、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管理科學、電子商務、旅游管理)文、理
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物理學類(含物理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微電子學、天文學)理工
工科試驗班(含機械類、電氣類、儀器類、航空航天類)理工
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建筑類(函建筑學、城鄉(xiāng)規(guī)劃、土木工程)
化學化工學院化學類(含化學、化學生物學)理工
化學工程與工藝(含生物工程)理工
材料學院材料類理工
生命科學學院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理工
海洋與地球學院海洋科學類(含海洋科學、海洋技術)理工
環(huán)境與生態(tài)學院環(huán)境科學(含生態(tài)學)理工
能源學院新能源科學與工程理工
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動化、智能科學與技術)理工
電子信息類(含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tǒng))理工
軟件學院軟件工程理工
藥學院藥學理工

(3)我校自主選拔申請條件對應我校主要相關相近專業(yè)(類)參考:

①數(shù)學奧賽:數(shù)學科學學院、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軟件學院各招生專業(yè)類;

②物理奧賽: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軟件學院、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各招生專業(yè)類;

③化學奧賽:化學化工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材料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huán)境與生態(tài)學院、能源學院各招生專業(yè)類;

④生物學奧賽:化學化工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材料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huán)境與生態(tài)學院、能源學院各招生專業(yè)類;

⑤信息學奧賽: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軟件學院各招生專業(yè)類;

⑥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人文科學試驗班;

⑦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外文學院各招生專業(yè)。

⑧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的學生和高中階段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根據(jù)具體參賽內容和獎項類別選定相關相近專業(yè)。

2.寄送材料。請于2015年3月23日前將報名材料寄達我辦(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qū)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招生辦收,郵編361005,電話0592-2188888)。為便于審核,請按要求提供報名材料,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需材料:

(1)《廈門大學2015年自主選拔申請表》,請完整填寫;

(2)高中階段學習情況及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情況(各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研究性學習詳細情況,參加社會實踐詳細情況等。相關材料請盡可能提供);

(3)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及相關特長證明材料;

(4)個人申請陳述(由學生本人親筆書寫,800-1000 字)。

(5)如有其它相關可證明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材料(請盡可能寄送)。

以上材料均采用A4紙,并加蓋學校公章依次裝訂成冊。所寄申請材料如非特殊情況均不退還。

一、 審核辦法

我校成立由相關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對在規(guī)定時間內寄(送)達的自主選拔申請材料,根據(jù)學生申請接受考核的學科特長和考核組別,以及專業(yè)(類)志愿填報情況,以全面衡量、寧缺毋濫為原則,兼顧生源質量與區(qū)域分布的合理性,審核確定參加考核名單和參加考核組別。

考生可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查詢初審結果。初審合格考生須在我?荚囍行木W(wǎng)上進行繳費,標準:120元/人(閩價費[2015]13號),具體繳費時間將在確定合格名單后公布。

二、 考核辦法

我?己朔謱W科特長考核和體育測試兩項。

1.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5年6月13日下午2:30-5:00。

考核時間:6月14日。

2.來校參加學科特長考核:我校將根據(jù)報考我?忌峁┑纳暾埐牧蠈徍私Y果,確定并公示參加考核名單和參加考核組別。學校注重考察考生的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考生考核前不必特別準備。

3.體育測試:為充分發(fā)揮自主選拔錄取對中學教育的引導作用,促進中學素質教育,提高中學生的身體素質和運動技能,活躍大學校園文化生活,我校對所有來校面試的考生進行體育測試?忌筛鶕(jù)自身情況選測以下六大類中的任何一個項目。各個項目具體測試標準之后將在我校招生網(wǎng)上公布,請關注我校招生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zs.xmu.edu.cn)。

(1)田徑類:100米、400米、跳遠、鉛球;

(2)球類: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wǎng)球、棒球、壘球;

(3)武術類:拳種可任選;

(4)游泳類:50米、100米(泳姿不限);

(5)體藝類:藝術體操、健美操、啦啦操;

(6)體能類:實心球+立定跳遠(選擇此類須同時測實心球和立定跳遠兩項)。

4.考核成績:我校自主選拔考核成績由學科特長考核和體育測試兩部分組成,以 100 分為滿分計算,學科特長考核所占權重為80%,體育測試所占權重為20%。

三、 錄取辦法

我校將按照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jù)考生學科特長和自主選拔考核情況,結合考生專業(yè)志愿填報意向,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自主選拔資格名單和入選專業(yè)。

1.資格確定

A類:符合申請條件1的考生,如初審通過且考核合格。

B類:符合申請條件2、3、4、5的考生,如初審通過且考核合格。

C類:符合申請條件6的考生,如初審通過且考核合格。

2.入選專業(yè)確定

為了便于考生入學后更好發(fā)揮自身學科特長優(yōu)勢,學校鼓勵考生根據(jù)自身學科特長填報與學科特長相關相近專業(yè)(類)。學校將根據(jù)考核結果和考生專業(yè)(類)志愿填報情況確定考生入選專業(yè)(類)。

對考核成績特別優(yōu)秀,處于各考核組別最終確定資格人數(shù)前5%的考生,原則上入選第一志愿專業(yè)(類)。

3.錄取要求

我校將根據(jù)入選資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yōu)惠分值、入選專業(yè)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通過自主選拔錄取的學生,入學以后原則上不轉專業(yè),如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轉專業(yè)的,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選拔招生相關相近專業(yè)內,根據(jù)廈門大學轉專業(yè)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

(1)A類資格考生:高考原始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劃定的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我校將給予錄取在學生確定資格時公示的入選專業(yè)。

(2)B類資格考生:高考原始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級招生部門提供的模擬投檔線下60分以內,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我校將給予錄取在學生確定資格時公示的入選專業(yè)。其中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決賽一等獎獲得者錄取專業(yè)為人文科學試驗班,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一等獎獲得者錄取專業(yè)為外文學院有關專業(yè)。

(3)C類資格考生:高考原始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級招生部門提供的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我校將給予錄取在學生確定資格時公示的入選專業(yè)。

四、 監(jiān)督機制

1. 我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我校自主選拔錄取進行監(jiān)督。

2.我校將對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在我校招生辦網(wǎng)頁、學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方取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

3. 中學和申請考生須對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自主選拔資格,同時保留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權利。

4. 對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者有異議,可向我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申訴,電話:0592-2186219。

五、 附則

1. 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均須在戶口所在地參加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高考報名,并參加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

2.入選資格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tǒng)一安排和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

3. 對于高考總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試總分與750分之比進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規(guī)則確定實際降(加)分幅度。

4. 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其它錄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廈門大學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為準。

5. 申請我校自主選拔的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招生辦網(wǎng)頁的相關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六、 本招生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 聯(lián)系方式

電話: 0592-2188888 ;傳真:0592-2180256

網(wǎng)址:http://zs.xmu.edu.cn ;E-mail: zs@xmu.edu.cn

通訊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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