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濰坊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按《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自今年6月1日起,濰坊市仍按照新標準執(zhí)行前兩檔,月最低工資標準分1910元和1730元兩檔,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19.1元和17.3元兩檔。
奎文區(qū)、濰城區(qū)、坊子區(qū)、寒亭區(qū)、諸城市、壽光市執(zhí)行月最低工資標準1910元,較調整前提高了1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1元,較調整前提高了1元。
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臨朐縣、昌樂縣按1730元執(zhí)行月最低工資標準,較調整前提高了90元;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7.3元,較調整前提高了0.9元。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shù)生產(chǎn)經(jīng)營困難、經(jīng)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xù)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fā)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
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