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潮州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潮州市最低工資標準
潮州執(zhí)行第四類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41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4元/小時。
本次調整仍保持四類標準,其中深圳、廣州執(zhí)行一類標準,深圳市調整為2200元/月,廣州市調整為21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 .3元/小時;二類標準調整為1720元/月,執(zhí)行地區(qū)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4元/小時;三類標準調整為1550元/月,執(zhí)行地區(qū)為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 .3元/小時;四類標準調整為1410元/月,執(zhí)行地區(qū)為韶關、河源、梅州、潮州等十一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
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huán)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qū)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yè)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yè)的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jiān)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