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社局獲悉,日前德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做出調整。從3月1日起,德州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1200元調整為1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2元調整為13元,同時這也是最低檔工資標準。
從3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按地區(qū)分別調整為:1600元、1450元、1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按地區(qū)分別調整為:16元、14.5元、13元,平均增幅7.41%。這是我省連續(xù)6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連續(xù)17年發(fā)布企業(yè)工資指導線,對于提高低工資職工的收入,引導企業(yè)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我市一直執(zhí)行最低檔工資標準,即調整后月最低工資1300元,小時最低工資13元。據介紹,從2010年至今,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漲了700元。
據了解,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另外,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xù)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fā)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將最低工資作為正常的工資支付標準。用人單位需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應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相關人士表示,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是深化收入分配改革、促進居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持續(xù)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實現城鄉(xiāng)居民收入的較快增長。同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有利于吸引更多優(yōu)質勞動力資源,更好滿足經濟發(fā)展對勞動力資源,尤其是熟練技術工人日益增多的需求,緩解用工缺口。同時也有利于推動企業(yè)加快轉型升級,集聚更多技術型、創(chuàng)新型人才。
需要提醒的是,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這些內容:一是加班加點的工資;二是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是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剔除上述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同時需注意,企業(yè)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應按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