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助學金自查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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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學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分管學生德育工作的副校長為副組長,學校中層、年級組和學生代表為成員的國家助學金工作領導小組,另設立國家助學金工作辦公室,安排工作人員3名,其中,專職工作人員1人,兼職工作人員2人,計算機、檔案柜等辦公設施齊全。

二、大力宣傳國家政策,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為使這項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學校努力加大宣傳力度,新生到校后,為新生發(fā)放國家助學金具體實施辦法,安排班主任老師主動與家長聯(lián)系,解釋國家助學金政策。

三、建立健全管理體系,規(guī)范工作流程

學校根據(jù)國家《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制定了《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工作暫行辦法》和《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及發(fā)放實施細則》,明確工作流程:

(1)首先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公平、公正、公開確定各班發(fā)放比列。

(2)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主任老師負責接收本班級學生填報的《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并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予以初審;

(3)各班級班主任組織對本班級進行相關信息采集,匯總相關材料,將初審結果和相關材料一并送交學校助學金管理辦公室進行復審;

(4)學校助學金管理辦公室對資助學生申請進行復審,并組織對學生信息匯總,信息核對無誤后,將全部學生資助信息輸入工作,提交學生資助管理表中審核;

(5)將經(jīng)資助系統(tǒng)審核通過的學生名單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6)公示期間,接受學生咨詢和反饋,所有

情況均予以詳細登記,并及時予以調整修正;

(7)以班級為單位,按時、足額將國家助學金的發(fā)放到學生手中。

四、加強信息填報工作管理,及時完成資助信息填報

五、自檢情況:

我校于4月30日對學生資助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一)檢查方式

以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成立檢查小組,深入到學生中調查。

(二)檢查內容

1、調查學生的貧困程度及范圍

2、調查貧困學生的評定過程

3、資助金的發(fā)放管理情況:

學校實行法人代表負責、助學金管理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校領導監(jiān)督、受助學生簽字的工作制度,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學校負責將國家助學金全部發(fā)放到學生手中,受助學生在助學金發(fā)放表上簽字。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辦公室建立專門檔案,將學生申請表、受理結果、資金發(fā)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三) 檢查結果:

1、由于資助程度有限,貧困學生多,導致部分貧困學生不能享受資助;

2、根據(jù)學生管理手冊對違紀學生取消各項資助資格,由另一部分沒有享受資助的學生代替;

3、有部分學生年齡太少不能辦理銀行卡,資助資金只能暫時打到家長或同學的卡上,再通過家長或同學轉交。

自開展國家助學金工作以來,我校認真核實每位學生的申請,詳實核對信息,核對受助學生人數(shù),從未有過弄虛作假、套取財政專項

資金或擠占、挪用、滯留國家助學金的情況,學校從未發(fā)生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國家助學金行為。

特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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