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干部政治紀律十嚴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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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確保全省黨員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同志為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中央權(quán)威,確保政令暢通,省委要求,全省黨員干部必須做到“十嚴禁”。

一、嚴禁發(fā)表同中央決定不一致的言論。

二、嚴禁散布與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不一致的意見。

三、嚴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貫徹執(zhí)行中央政策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

四、嚴禁對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報告,搞“先斬后奏”、“斬而不奏”。

五、嚴禁陽奉陰違,對黨組織說假話。

六、嚴禁以任何形式泄露黨和國家秘密。

七、嚴禁制造、傳播政治謠言。

八、嚴禁購買、傳看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治性刊物、音像制品。

九、嚴禁支持、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

十、嚴禁參加任何宗教組織、參與任何封建迷信活動。

《貴州省黨員干部作風“十不準”》

(摘自黔委廳字〔2013〕63號文件)

為進一步改進全省黨員干部作風,以好的黨風政風帶動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省委要求,全省黨員干部必須做到“十不準”。

一、不準在工作時間和會議期間打麻將。

二、不準在工作日午間和節(jié)假日值班期間飲酒。

三、不準參與考察調(diào)研地方二次宴請和收受土特產(chǎn)。

四、不準參與未經(jīng)批準的地方論壇、節(jié)慶活動。

五、不準用公款旅游、健身、娛樂,不得涉足不健康娛樂場所。

六、不準公車私用和違規(guī)駕駛公車。

七、不準用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卡、明信片。

八、不準大搞婚喪喜慶借機斂財。

九、不準接受會員卡、購物卡、禮金或各種有價證券。

十、不準利用職務(wù)之便吃、拿、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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