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擇考標準
1.營養(yǎng)不良〔計算公式:體重(公斤)/身高2()〕:
≤15.5—14.6為I度;≤14.5為Ⅱ度。
2.肥胖〔計算公式:體重(公斤)/身高2()〕:
≥26.5—29.9為I度;≥30為Ⅱ度。
3.嚴重脊柱彎曲:偏離中心線2.5厘米—3.4厘米為I度;3.5厘米以上為Ⅱ度。
4.O型腿:兩膝之間距離10厘米—19厘米為I度;20厘米以上為Ⅱ度。
5.X型腿:兩腳之間距離10厘米—19厘米為I度;20厘米以上為Ⅱ度。
汕頭市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擇考標準
1.營養(yǎng)不良〔計算公式:體重(公斤)/身高2()〕:
≤15.5—14.6為I度;≤14.5為Ⅱ度。
2.肥胖〔計算公式:體重(公斤)/身高2()〕:
≥26.5—29.9為I度;≥30為Ⅱ度。
3.嚴重脊柱彎曲:偏離中心線2.5厘米—3.4厘米為I度;3.5厘米以上為Ⅱ度。
4.O型腿:兩膝之間距離10厘米—19厘米為I度;20厘米以上為Ⅱ度。
5.X型腿:兩腳之間距離10厘米—19厘米為I度;20厘米以上為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