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溫州教育網發(fā)布的《溫州市初中畢業(yè)生體育學業(yè)考試實施辦法》獲悉,溫州中考體育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一)初中階段體育與健康課免修,并于2015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免于執(zhí)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或有嚴重疾病(應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的學生,可于4月15日前向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免考體育。經批準同意體育免考的學生可以參加高中錄取,體育考試成績按30分計入學業(yè)考試成績。
(二)對身體發(fā)育不正常,如侏儒癥(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癥(須經疾控中心檢測)、畸形(如嚴重脊椎彎曲、雞胸、明顯為O型和X型腿等),以及在考試前或考試期間,因心臟疾病或其他傷、病不能參加激烈運動的考生,經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和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不參加體育考試,體育考試成績按30分計入學業(yè)考試成績。上述考生如要求參加考試的,按實際得分計入。肢殘等學生持殘疾人證書,由學生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審核,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可不參加體育考試,體育考試成績按36分計入學業(yè)考試成績。
(三)對具有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考前有嚴重傷、病和女生例假的考生,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在考前辦好緩考手續(xù)。緩考學生應在原定考試日期后10天內補考。確有特殊情況未按時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申請一次補考。
(四)體育考試時間為4月中下旬至5月底,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根據工作實際自行確定。學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集中考試,如無故放棄體育考試,高一級學校原則上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