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農村教師漲工資促教育公平
從工資待遇上對農村教師傾斜,甚至因此吸引人才,無論于社會的發(fā)展,還是于我們的良心,都是值得額手加慶的善舉。
在近日召開的政協(xié)會上,俞敏洪委員提出:凡是在農村中小學教書的老師,在薪酬體系上應該比城市老師有20%至30%的上升。這個建議應該是實現(xiàn)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的,讓每個人都有機會通過教育來改變自身命運的可行性辦法之一。
教育公平是近年來中國政府的努力方向,李克強總理去年就反復強調,要對中西部地區(qū)的考生、農村大省的考生以及農村孩子提高名牌高校的錄取比例。怎么能呼應上這個要求,很顯然,要從最基礎、最底層的教育抓起。
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我國城市孩子所接觸到的教育資源和教學質量,遠比農村孩子豐富很多,這個差距遠大于城市名牌中小學與普通中小學之間的差距。如果說,后者是錦上能不能添花的話,前者則是雪中有沒有炭的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中國的教育永遠有一塊短板,而且這個短板不僅僅止于教育本身,還將影響社會的方方面面,是長足發(fā)展中的一個隱患、漏洞,也是同為社會成員,身居城市的我們的一種虧欠。
“感動中國”這樣的節(jié)目,每次都少不了農村教師,他們大多是幾十年扎根農村,讓一個個孩子借助教育離開了貧瘠的農村,自己卻始終收入微薄、生活窘迫,甚至疾病纏身地堅守在那里。人們被他們的故事感動落淚,繼而關注農村教育,但感動過后,一切如常,仍舊只剩下他們自己,一如既往地貧困、堅持。
我國的法律早就明確規(guī)定:“教師的工資待遇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務員的水平”。大城市與發(fā)達地區(qū)的教師收入,已經達到了這個水平,很多重點學校人滿為患,名校的博士生畢業(yè)都未必能做中學教師。按理說,越是到艱苦的地方任教,老師付出的代價越大,老師得到的補償應該更高,但現(xiàn)實恰恰相反,越是艱苦的地方,老師的收入就越低。
因為收入與付出不成正比,自然沒有多少老師愿意到鄉(xiāng)村學校來任教,經常是一個老師要兼任語文、數(shù)學、音樂、美術、體育等多門功課,就算他竭盡全力,他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孩子們自然難以受到理想的教育。在這種情況下持續(xù)十幾甚至幾十年之后,作為旁觀者,甚至是不公平教育的既得利益者,我們怎么有權利抱怨甚至指責那里的孩子因為缺少教育,因為不懂法而導致的悲劇?
“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這句話,是一個政府應有的悲憫和責任,而財富向來是吸引人才的關鍵,何況現(xiàn)在的中國已經有了這個能力,從工資待遇上對農村教師傾斜,甚至因此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