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圖解官員公務外出差旅費標準 省部級住宿800元(表)
中央和國家機關各級別工作人員出公差,交通、住宿、伙食分別可以花多少錢?
附錄1:財政部辦公廳公布《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
接待單位安排交通、用餐需交費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tǒng)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解答》中明確,出差人員應當在差旅費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內向接待單位交納相應的伙食費。接待單位應向出差人員出具接收憑證(不作報銷依據),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接待單位的招待費支出。
同樣,由接待單位提供市內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也應當在規(guī)定的標準內向接待單位交納市內交通費。
十遠郊區(qū)縣參會不報住宿伙食
《解答》中明確,中央在京單位工作人員到門頭溝區(qū)、房山區(qū)、通州區(qū)、順義區(qū)、昌平區(qū)、大興區(qū)、懷柔區(qū)、平谷區(qū)、密云縣和延慶縣十個遠郊區(qū)縣參加會議、培訓的,不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到遠郊區(qū)縣開展其他公務活動且實際發(fā)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費用的,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標準報銷。
但是,若是到常駐地以外參加會議、培訓的,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報銷。
按照規(guī)定,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辦法,按出差自然天數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駐地和機場的交通費在按規(guī)定發(fā)放的市內交通費內統(tǒng)籌解決,不再另外報銷。
乘車超12小時可申請軟臥
對于出差人員到常駐地以外出差,《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中明確限定了交通工具的等級,即使是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原則上也只能乘坐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不過,昨日的解答中提出了特殊情況:在晚8時至次日晨7時期間乘車時間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xù)乘車超過12小時的,經單位領導批準,可以乘坐全列軟席列車軟臥,按照軟臥車票報銷。
但是,符合乘坐火車軟臥條件而改乘軟座的,不給予補助。
出差不要求入住定點飯店
《解答》還明確,新修訂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不要求出差人員必須入住定點飯店,從起,財政部也不再組織招標采購出差的定點飯店。
同時,由于新辦法實行分地區(qū)按級別制定每人每天住宿費開支標準,在規(guī)定標準之內出差人員可以自行選擇與其級別相適應的房間類型,對司局級以下2人住1間房不再作硬性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