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釋公務員對公開遴選存“地方保護”的質(zhì)疑

思而思學網(wǎng)

近日,一名在四川瀘州工作的網(wǎng)友給宜賓市委書記留言,咨詢公開遴選公務員的問題。他說:“我是一個宜賓人,現(xiàn)在在瀘州工作。曾很多次想考回來,回到家鄉(xiāng)工作。但是每次看到公告,其中最讓人傷心的就是遴選對象要求是宜賓市內(nèi)。作為一個開放包容的城市,為什么遴選不能面向全省呢?”

對此,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答復稱,根據(jù)《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15〕7號)第二條“公開遴選是指市(地)級以上機關從下級機關公開擇優(yōu)選拔任用內(nèi)設機構公務員”的規(guī)定,宜賓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對象為宜賓市縣(區(qū))及以下機關已登記且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回復介紹,公務員流動方式有多種形式,如公開招考等,今后若有符合條件的職位,該網(wǎng)友可以報考。

網(wǎng)友留言:地方保護

留言時間:2015-07-01 16:02

尊敬的王書記:我是一個宜賓人,現(xiàn)在在瀘州工作。曾很多次想考回來,回到家鄉(xiāng)工作。但是每次看到公告,其中最讓人傷心的就是遴選對象要求是宜賓市內(nèi)。比如這次的中共宜賓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公開遴選機關工作人員。作為一個開放包容的城市,為什么不能面向全省呢?為什么不能給我們這些游子一點機會呢?

回復單位: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

回復時間:2015-07-14 09:49

網(wǎng)民朋友:

你好!感謝你對宜賓市公開遴選工作的關注,現(xiàn)就你留言咨詢內(nèi)容答復如下:

根據(jù)《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15〕7號)第二條“公開遴選是指市(地)級以上機關從下級機關公開擇優(yōu)選拔任用內(nèi)設機構公務員”的規(guī)定,我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對象為我市縣(區(qū))及以下機關已登記且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公務員流動方式有多種形式,如公開招考等,今后若有你符合條件的職位,歡迎報考。

祝你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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