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將綿陽市農村居民購房補貼申領受理期限延長2年,即截止時間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小綿提醒:逾期將不再受理補貼申請,并不再享受補貼政策
購房補貼
2016年6月,市政府出臺了《綿陽市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庫存5個專項工作方案》,其中,確定了支持農村居民進城購房的財政補貼政策。
明確了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綿陽籍農村居民在綿陽城區(qū)購買新建商品房,給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財政補貼;補貼申領受理期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以購房者辦理完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為條件,到房屋所在地區(qū)(園區(qū))住建部門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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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統(tǒng)計,全市符合農村居民購房補貼申報條件的共10891戶,截止2020年3月31日,實際完成兌付5114戶,還有5777戶沒有申領這筆補貼。
身份認定
農村居民身份界定以居民戶口簿記載登記為“農業(yè)家庭戶”為準,戶口簿不能明確確定農村居民身份的,可由購房人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農村居民身份證明界定。
申報材料
(一)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驗原件,收復印件)。
(四) 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所有權證 (驗原件, 收復印件) ;
如辦理商品房按揭貸款的需提供銀行的貸款合同(驗原件、收
復印件)及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
(五)購房人銀行賬號(復印件)。
申報兌付程序
(一)受理。符合條件的購房者,在辦理完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后,憑上述相關材料,填寫《農村居民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財政補貼申請審核表》到房屋所在地區(qū)(園區(qū))住建部門進行補貼申報。
(二)審核。房屋所在地區(qū)(園區(qū))住建部門負責對購房人是否符合補貼條件,所購房屋情況(網(wǎng)簽合同備案時間,購房面積等)進行審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計算補貼額度,簽署補貼發(fā)放意見,并負責保管好發(fā)放購房補貼的資料檔案;對不符合條件的,做好解釋工作并及時將材料退還申請人;對符合補貼條件但材料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應補材料。
(三)兌付。審核后符合條件的,由房屋所在地區(qū)(園區(qū))住建部門通過代理銀行將財政補貼撥入購房者銀行賬戶。
購房適用范圍
本實施辦法所指城區(qū)范圍包括:涪城區(qū)、游仙區(qū)、高新區(qū)、科創(chuàng)園區(qū)、經開區(qū)、仙海區(qū)、安州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