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至少有28個省區(qū)市出臺了關于高溫補貼的標準,下面就為大家收集了杭州市高溫補貼2017,僅供參考!
2017杭州高溫補貼發(fā)放標準
根據《關于調整企業(yè)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準的通知》規(guī)定,杭州目前的在職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的發(fā)放標準為:高溫作業(yè)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yè)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30元。
該文件是指導性意見,暫不具有強制性,但大多數企業(yè)在執(zhí)行都能按照文件精神執(zhí)行。
2017杭州高溫補貼發(fā)放時間
2017杭州高溫補貼發(fā)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
行政事業(yè)單位防暑降溫費補助標準為,夏季(6-9月)每人每月補助60元(含離休人員),公共電汽車司機的防暑降溫費為每年180元/人。對其他類型企業(yè)是否發(fā)放降溫費,沒有相關規(guī)定。
28省份明確高溫津貼發(fā)放標準
根據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yè)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fā)放高溫津貼。
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tǒng)計,目前全國已經有28個省份明確了本地區(qū)的高溫津貼發(fā)放標準。而其中山東、陜西等地都是在去年上調了津貼標準。
例如,去年,山東省將從事室外作業(yè)和高溫作業(yè)人員的津貼從每人每月由120元漲至200元;非高溫作業(yè)人員每人每月80元漲至140元。這也是該省自2006年以來首次上調這一標準。陜西省的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另外,河北省也在去年制定了夏季高溫津貼試行標準。根據該標準,從事室外露天作業(yè)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5元;沒有防暑降溫設備或有防暑降溫設備但達不到降低工作場所溫度效果的室內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元。
從高溫津貼發(fā)放時間來看,各地也因氣候條件差異有所區(qū)別。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區(qū)的發(fā)放時間段為6到8月,而海南省的發(fā)放時間長達7個月,為4到10月。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長,氣溫差別大等原因,實行夏季高溫津貼差別時長。其中,冬季取暖期標準不超過4個月(含4個月)的市、區(qū)、縣(市),每年從5月21日至8月31日執(zhí)行;冬季取暖期標準超過4個月(不含4個月)的市、區(qū)、縣(市),每年從6月11日至8月20日執(zhí)行。
2017高溫補貼發(fā)放標準
地區(qū) | 發(fā)放金額(元/月) | 時間 |
北京 | 180(室外) | 6-8月 |
120(室內) | ||
浙江 | 225(高溫作業(yè)) | 6-9月 |
180(非高溫作業(yè)) | ||
145(一般工作) | ||
山西 | 240 | 6-8月 |
上海 | 200 | 6-9月 |
江蘇 | 200 | 6-9月 |
遼寧 | 200 | 7-9月 |
福建 | 200 | 5-9月 |
內蒙古 | 180 | |
廣東 | 150 | 6-10月 |
湖南 | 不低于150 | 7-9月 |
廣西 | 100-200 | 6-10月 |
江西 | 240(室外) | 6-9月 |
160(室內) | ||
山東 | 200(室外) | 6-9月 |
140(非高溫) | ||
甘肅 | 12元/天(高溫作業(yè)) | 6-9月 |
8元/天(其他工作) | ||
天津 | 全市職工日均工資12% | 6-9月 |
湖北 | 12元/天 | 6-9月 |
河南 | 10元/天 | |
陜西 | 10元/天 | 6-9月 |
海南 | 10元/天 | 4-10月 |
云南 | 10元/天 | |
吉林 | 10元以上/天 | |
四川 | 8-12元/天 | |
新疆 | 10-20元/天 | |
寧夏 | 12元/天(高溫作業(yè)) | 6-9月 |
8元/天(其他工作) | ||
重慶 | 不低于5、10、15元/天 | 5-10月 |
貴州 | 8元/天或168元/月 | 6-9月 |
安徽 | 不低于10元/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