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4日,公安機關以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報請銀川市興慶區(qū)檢察院批準逮捕。3月22日,該院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打響了轄區(qū)內掃黑除惡戰(zhàn)役第一槍!
2018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fā)布《關于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對黑惡勢力下達最后通牒。
在強大的政治攻勢和真誠感召下,今年2月24日,在外逃竄8年的馬某黑社會組織骨干成員唐某某主動投案!
自1998年以來,馬某逐步糾集唐某某、王某某、張某某等人,形成有明確層級、骨干成員基本固定、經濟實力不斷壯大的犯罪組織。
1998年至2009年的10年間,該團伙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利用暴力手段和不法影響力,常年涉賭,替人擺平事端,充當打手,插手經濟市場經營,暴力斗毆,涉足澳門賭博業(yè)等渠道非法斂財,逞強爭霸、為非作惡,多次實施開設賭場、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犯罪活動,欺壓、殘害無辜群眾,稱霸一方,嚴重影響了銀川市及周邊地區(qū)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穩(wěn)定!
2011年,以馬某為首的黑社會組織被查處,馬某、王某某、張某某等十余名骨干成員相繼落網并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唐某某作為漏網之魚踏上了漫漫逃亡路。因怕被抓獲,他多年來居無定所,不敢與親人聯系。
2018年春節(jié)期間,唐某某在外打工時看到電視上播放的《關于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深感自己已是無處可逃,終于在逃亡8年后回到故土,于2018年2月24日投案!
唐某某稱,在外逃亡的這些年,自己隱姓埋名,輾轉全國各地,挖過煤搬過磚,也受盡思念之苦,每一刻都在思念著家人卻不敢聯系,“逃跑時孩子還在襁褓,父母仍是壯年,投案時孩子已是少年,父母卻已是遲暮”!
在此檢察機關奉勸涉黑分子認清掃黑除惡形勢,早日投案自首,接受法律的制裁。(新消息報 記者 李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