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湖里區(qū)教育局隨遷子女入學積分試算結果查詢的公告

思而思學網
湖里區(qū)教育局關于公布秋季隨遷子女入學積分試算結果的公告

湖里區(q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一年級“積分入學”的資格審核工作已經完成,6月10日起系統(tǒng)將陸續(xù)試算各位申請者的積分并開放查詢,請家長用自己的注冊帳號和密碼登錄“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查看積分試算結果,并注意以下幾點:
1.系統(tǒng)試算積分后會給申請人發(fā)送短信提醒申請人查看積分,由于系統(tǒng)是一個一個為申請人計算積分的,大約在6月13日才能將所有申請人的積分計算完畢,所以短信也是逐一發(fā)送的,如申請人未收到提醒查看積分的短信,請申請人耐心等候,先不要登陸網站查看,以免造成網站擁堵,系統(tǒng)每天都在匹配報名數(shù)據(jù),算出積分后會在第一時間發(fā)短信提醒申請人查看。
2.查看積分試算結果:
(1)在湖里區(qū)預約登記的申請人登錄“i廈門惠民平臺”后,點擊網站右側“積分入學”欄目,進入資格審核界面,點擊左上角

按鈕,查看積分試算結果。
(2)點擊“積分試算情況”后,會進入到積分試算的界面,系統(tǒng)會分別以兩個監(jiān)護人作為主申請人試算積分,申請人可以點擊右側的“查看積分明細”按鈕查看各項積分的明細。如圖:


(3)如果申請人對積分明細無異議,可以選擇以得分高的作為主申請人計算積分,并點擊右側“保存”按鈕。


(4)如果申請人對積分有異議,可以點擊相應積分項右側的“我要復查”按鈕,并寫明復查原因。(請申請人不要急著點擊“我要復查”,先對照積分計算方法認真核查自己的積分,確實有問題再點擊復查按鈕,如果您點了復查,系統(tǒng)也無法馬上幫您復查,需要一定的時間來匹配數(shù)據(jù),請耐心等待。)
(5)如積分試算界面顯示兩個監(jiān)護人都是0分,則兩個監(jiān)護人都不符合湖里區(qū)積分入學的基本條件,不能參加湖里區(qū)積分入學電腦派位。
(6)您還可以做以下操作:


如申請人對積分明細有異議,可以在線申請明細復查。如申請人想放棄在湖里區(qū)參加積分入學可以點擊“撤銷報名”按鈕。(點擊“撤銷報名”按鈕后,所有報名信息將在系統(tǒng)中清除,請申請人慎重點擊)
3.近兩年暫住天數(shù)已經計算了基本分,在暫住B1項積分中不再做累計,暫住B1項暫住天數(shù)是從2013-8-31起向前累計的有效天數(shù);在廈繳交社;緱l件的24個月已經計算了基本分,在社保B3項積分中不再做累計,因此需減去24個月。具體各項積分計算方法詳見下表:

積分
項目
積分子項目關聯(lián)人員說 明計算時間段得分條件及計分公式



30
暫住A1


A1=近兩年在廈門連續(xù)暫住的月數(shù)
●近兩個年度(2013年9月1日-8月31日,下同)在廈門市連續(xù)暫住天數(shù)>=637天,即中間間斷小于3個月(93天);
●湖里區(qū)購房戶合并計算購房時間(購房與暫住時間重疊部分不重復計算);
●目前需在湖里區(qū)暫。簳鹤∽C目前在湖里有效即暫住明細中最新的暫住記錄為湖里區(qū)。
2013-9-1至2015-8-31A1、A2、A3、A4四項基本條件同時符合得30分。任一條件不符合則為0分,不能參加積分入學電腦派位。
務工A2A2=近兩年須在廈門務工,且目前仍在廈門務工
●本項以社保A3認定。
2013-9-1至2015-8-31
社保A3A3 = 近3個年度(2012年9月1日-8月31日)在廈門市繳交社保月數(shù)>=24個月。
●補繳不納入累計,4,5,6,7,8五個月系統(tǒng)默認繳交。
2012-9-1至2015-8-31
計生A4A4=孩子出生須符合計生政策或雖違反計生政策但父母已接受處理
●以暫住地居委會計生證明認定,壹:符合計生,貳:違反但已接受處理,叁:不符合。屬于壹、貳兩類的視為符合本條規(guī)定。
/
實際
工作
生活
積分
70分
暫住B1
12分



B1 = 截止2013-8-31在廈門市暫住累計的天數(shù)
●近兩年暫住天數(shù)已經計算了基本分,在此項積分中不再做累計。此項暫住天數(shù)是從2013-8-31起向前累計的有效天數(shù);
●湖里區(qū)購房戶合并計算購房時間(購房與暫住時間重疊部分不重復計算);
●一年按365天計算,滿一年得2分,最高12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2013-08-31之前的時間B1÷365天/年×2分/年
暫住與務工B2
9分
B2 = 近兩年暫住地與務工地均在湖里區(qū)。
●近兩年在湖里區(qū)暫住的認定條件:(1)近兩年在湖里的暫住證登記>=637天(含4,5,6,7,8五個月),即中間間斷小于3個月(93天);(2)近兩年未在除湖里區(qū)外的其他區(qū)辦過暫住證即近兩年的暫住明細中沒有其他區(qū)的記錄;(3)湖里區(qū)購房戶合并計算購房時間(購房與暫住時間重疊部分不重復計算);
●近兩年在湖里區(qū)務工的認定條件:(1)近兩年在廈社保繳交滿24個月,補繳不納入累計;(2)兩年內的所有參保繳費單位,單位注冊地都為湖里區(qū)系統(tǒng)自動給分。否則需提供實際務工證明,人工審核。
2013-9-1至2015-8-31同時滿足B2項暫住的三個條件和社保的兩個條件才可以獲得9分。
社保B3
24分
B3= 截止2015-8-31在廈門市累計繳交社保的月數(shù)-24個月。
說明:
●基本條件的24個月已經計算了基本分,在此項積分中不再做累計,因此需減去24個月;
●一年按12月計算,含4,5,6,7,8五個月,補繳的月份不算積分;
●滿一年得4分,最高24分,最高12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在廈門繳交社保的全部時間段B3÷12月/年×4分/年
計劃生育B4
5分
B4 = 隨遷子女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說明:計生證明類型為“壹”符合得5分;為“貳”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但已經接受處理的,則得0分。
/符合計生政策得5分
購房B5
20分
B5 =在湖里區(qū)購置符合規(guī)定的商品住房。
說明:隨遷子女父(母)在湖里區(qū)購置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其父(母)所占房屋產權的比例超過50%(不含50%)。
/符合購房條件得20分



10分
暫住C1


C1 = 廈門市暫住總天數(shù); C2 = 廈門市繳交社?傇聰(shù);
●條件:C1和C2 都能提取到3月前(含3月)的數(shù)據(jù),否則不計分;
●暫住滿一年得1分,單項計分;社保繳滿一年得2分,單項計分;均計算至3月31日。社保補繳月份不納入計算;
●購房情況不合并計算附加方的暫住時間;
●附加分 = 暫住分+社保分,封頂1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3月31日及之前的時間C1÷365天/年×1分/年
社保C23月31日及之前的時間C2 ÷ 12月/年×2分/年

4. 本次的試算積分不是最終得分,申請人還需進行積分確認(網上預確認和現(xiàn)場確認)才能確定最終積分。試算積分公布后,無法確定是否能讀哪所公辦小學或民辦小學,8月12日電腦派位能不能派到學校是由積分排名、各校學位情況和8月7日?8日各位申請人自行填報的志愿決定的,目前無法明確。
5.部分計生證明尚未辦理的申請人以及部分居住證明尚未辦理的島外戶籍申請人,請及時到暫住地居委會開具網格化電子證明,開具后需在資格審核界面點擊“我要復查”按鈕,并說明復查的原因,系統(tǒng)會再次提取數(shù)據(jù),否則可能會影響您參加湖里區(qū)積分入學的資格。
6.如果您對本次的試算積分無異議,請于6月24日?6月30日再次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進行網上積分預確認。在網上進行了預確認的家長在現(xiàn)場確認時可以走“綠色通道”,屆時,家長只需持相關材料到現(xiàn)場簽字確認即可完成積分入學申請,省時、快捷。如果您對積分有異議,請暫時不要在網上進行預確認,盡快申請復查,復查后若無異議,可在網上進行預確認。
7.現(xiàn)場確認的時間、地點和所需材料將通過短信、網站和微信等方式公布,請申請人及時關注湖里區(qū)教育局網站(http://www.hledu.gov.cn)“招生專欄”中的相關公告,也可關注微信公眾號“hulijiaoyu2015”,我區(qū)的最新招生信息也將通過微信平臺進行推送。
8.如有積分入學相關問題請咨詢以下電話:
湖里區(qū)積分入學服務專線:5722668
i廈門平臺服務電話:5051516 5051180
計生問題咨詢:湖里區(qū)計生局 572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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