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屬公辦初中學校、市特殊教育學校:
根據《關于印發(fā)珠海市普通中小學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珠教基〔2015〕12號)和《珠海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珠教〔2014〕4號)要求,為做好市直屬公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義務教育招生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和“房戶一致”原則,統(tǒng)籌做好不同類別學生的入學安排。
(二)學校要規(guī)范招生程序,增強服務意識,積極指導、協(xié)助學生及其家長做好網上學位申請和報到入學工作。
(三)學校要認真做好學生各項入學資料的收集、匯總、核查工作,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二、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符合市直屬公辦初中學校學區(qū)范圍(學區(qū)范圍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學區(qū))的受完規(guī)定年限小學教育的當年六年級學生。具體分為以下三類:
(一)具有學區(qū)戶籍的。
(二)學區(qū)內符合我市規(guī)定的政策性照顧生(詳見珠教基〔2015〕12號附件)。
(三)學區(qū)內符合《珠海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珠教〔2014〕4號)的隨遷子女。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為5月8日-22日,登錄珠海教育信息網(http://www.zhjy.net/zsbm.aspx)“義務教育招生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
(二)以全國學籍系統(tǒng)數據為基準,統(tǒng)一導入義務教育招生系統(tǒng),根據其就讀小學下發(fā)的報名號和初始密碼登錄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
(三)學生可自行上網報名,也可在現就讀小學的指導下集中上網報名。無法自行上網報名的,可于5月16日-17日,就近到各區(qū)報名點或擬報讀學校報名(詳見附件2)。
(四)外市小學六年級學生回學區(qū)報讀初一的(其中外省回珠學生須持蓋章的全國學籍系統(tǒng)學籍卡),向我局基礎教育科申請報名號后再進行網上報名。
(五)凡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名申請學位的,均為有效申請。未按時報名申請的戶籍學生,教育行政部門不保證就近提供學位;未按時報名申請的非戶籍學生,無法安排公辦學位的,責任自負。
四、報名材料
(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及申請學生戶口簿、身份證原件。申請學生戶籍地址以當年報名截止日期前為準!稇艨诓尽凡荒芊从掣改概c子女關系的,須于報名結束前,向報讀學校提交父母結婚證、學生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房地產權證》原件。《房地產權證》以當年報名截止日期前為準,需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擁有合法完全產權,且房屋用途為住宅。
亦可于報名結束前,向報讀學校提交城中舊村改造拆遷補償合同或公共租賃住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三)政策性照顧生,須于報名結束前,按《珠海市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政策性照顧生類別及證明材料》(詳見珠教基〔2015〕12號附件),向報讀學校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四)在學區(qū)內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員子女,須于報名結束前,向報讀學校提交本人及父母一方的港澳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自有完全產權《房地產權證》或其他在我市工作居住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外省小學六年級學生回學區(qū)報讀初一的,須于報名期限內,向我局基礎教育科,提交就讀小學打印的全國學籍系統(tǒng)學籍卡(需就讀小學、當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蓋章,并注明全國學籍號、學校標識碼)原件。
(六)學生父母的計生情況由我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核查。非珠海戶籍的,按《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衛(wèi)生計生委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的緊急通知》(粵教基〔2014〕74號)要求,提交父母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或者《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七)上述材料除特別說明的,網上報名期間無需提交。(一)至(四)項材料,請于注冊報到時統(tǒng)一提交學校復核,復核無誤的辦理入學手續(xù);復核不一致的,不予注冊。其余材料核查原件留存復印件。
(八)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申請學位。屬于積分入學的,取消其積分入學資格。已憑積分入學的,取消其公辦學位。已取得全國學籍系統(tǒng)學籍號,變相留級重復申請學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請學位。
五、招生流程
(一)網上報名。根據下發(fā)的報名號和初始密碼,登錄珠海教育信息網(http://www.zhjy.net/zsbm.aspx)“義務教育招生報名系統(tǒng)”。
(二)填寫資料。根據學生情況,選擇不同類別的招生對象,按照網頁內容,對應填寫報讀學校及個人信息、家長信息、房產信息、政策性照顧信息、積分信息等資料。
(三)提交材料!稇艨诓尽凡荒芊从掣改概c子女關系的、按城中舊村改造拆遷補償合同或公共租賃住房合同申請學位的、政策性照顧生、港澳籍人員子女,請于報名結束前向報讀學校提交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學校應核查原件留存復印件,并于報名結束后匯總報送基礎教育科。無特別說明的,報名時無需提交。
(四)數據核查。教育行政部門分類匯總報名數據后,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核查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五)公示名單。7月6日-10日,公示符合積分入學資格名單和政策性照顧生名單。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向報讀學校提交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六)安排學位。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核查結果,按照招生辦法和招生計劃,統(tǒng)籌安排公辦學位。7月15日,公布學位安排結果。
(七)報到入學。已錄取的,7月16日-18日,持全部入學材料到錄取學校復核,復核無誤的辦理拍照、上傳招生系統(tǒng)等報到手續(xù);復核不一致的,不予注冊。有異議的,請于7月16日-18日向報讀學校提交補充材料。
(八)注冊學籍。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注冊結果,統(tǒng)一導入學籍管理系統(tǒng)。學校要及時按學籍系統(tǒng)要求,做好相應的招生、分班等學籍注冊工作。
六、招生辦法
(一)學區(qū)戶籍學生
1、申請學生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僅有一套完全產權學區(qū)房產:房、戶登記地址一致的,按登記地址所在學區(qū)安排學位;房、戶登記地址分屬不同學區(qū)的,以房產所在學區(qū)安排學位。
2、申請學生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有多套完全產權學區(qū)房產的,按其“房戶一致”的房產所在學區(qū)安排學位。
3、學生戶籍地址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權所有或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全權共有的房產地址相同的,按該房產所在學區(qū)安排學位。
4、因香洲城中舊村改造而搬遷的學生,憑改建辦出具的證明可按搬遷前房產所在學區(qū)安排學位,也可根據學位情況安排到現房產所在學區(qū)就讀。
5、所持房產為二手房或者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的,按《關于珠海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3〕33號)執(zhí)行。
6、申請學生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僅有部分產權學區(qū)房產或者所持學區(qū)房產與非學生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全權共有的,根據學位情況,統(tǒng)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7、所持《房地產權證》或《戶口簿》登記時間為當年報名截止日期后的,根據學位情況,統(tǒng)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8、申請學生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香洲區(qū)無自有房產的
(1)學生戶籍為集體戶口、戶籍在其非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房產或者其他有戶無房、房產比例不足100%的,根據學位情況,統(tǒng)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2)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戶口遷入公共租賃住房所在轄區(qū)居委會集體戶口的,按《珠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4號)執(zhí)行。
(二)我市非香洲戶籍學生
學生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自有全權學區(qū)房產,或者學生父母一方在學區(qū)內有三年及其以上合法穩(wěn)定住所、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的,可視學位情況調劑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三)非珠海戶籍學生
1、學區(qū)內符合我市規(guī)定的政策性照顧生,按《珠海市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政策性照顧生類別及證明材料》(詳見珠教基〔2015〕12號附件)安排學位。
2、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根據學位情況,可按學生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學區(qū)內自有全權房產統(tǒng)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無房產或有部分產權房產的,統(tǒng)籌調劑到公辦學校就讀。
(1)學區(qū)內符合積分入學資格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2)父母一方為學區(qū)內戶籍的非我市戶籍子女。
(3)在學區(qū)內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員子女。
七、市特殊教育學校小學、初中招生工作參照本通知執(zhí)行。
附件:1.珠海市直屬公辦初中學校學區(qū)范圍
2.珠海市直屬公辦初中學校現場報名地址
珠海市教育局
4月7日
附件1
珠海市直屬公辦初中學校學區(qū)范圍
1、紫荊中學:
鳳凰路校區(qū)(電話2121026):以翠香路與情侶中路交匯處為起點,向西南經翠香路至獅山路轉東南,至夏美路轉西南,經夏美路至山峰路轉東,經山峰路至獅山路轉東南,至朝陽路轉東北,經朝陽路至情侶中路轉西北至起點處所圍成范圍為紫荊中學鳳凰路校區(qū)。
桃園路校區(qū)(電話2125323):以翠香路與獅山路交匯處為起點,向西經翠香路至紫荊路轉西北,至梅華東路與沿河西路延長線交界處轉南,經沿河西路至人民東路轉東,至胡灣路轉向西南,經胡灣路至胡灣里五街沿山邊界限轉東,至望海樓北側延長至海邊,沿情侶中路向北至朝陽路轉西南,至獅山路轉西北,至山峰路轉西南,經山峰路至夏美路轉西北,沿夏美路經獅山路轉西北至起點處所圍成范圍為紫荊中學桃園路校區(qū)。
2、文園中學(電話2532007):以人民西路與健民路交匯處為起點,向東經人民西路至沿河西路轉東北,經沿河西路延長線與梅華東路交界處轉西,經梅華東路、梅華西路至健民路轉南,經健民路至起點處所圍成范圍為文園中學學區(qū)(說明:以紫荊路與梅華東路交匯處為起點,從黨校西側向西北沿山邊自然界限向西,至健民路向北延伸路段與梅界路交匯處轉南,至梅華西路與健民路交匯處轉東,經梅華西路、梅華東路至起點處所圍成范圍,暫按文園中學安排學位。梅華西路以北紅山路以西配建學校建成后,按新學校安排學位)。
3、市四中(電話3332727):以望海樓南側為起點,經海濱北路,沿石景山、板樟山南部自然界限至板樟山隧道南,沿迎賓南路向南至九洲大道轉東,至景山路轉東北,至吉大路轉東,至情侶中路轉東北,沿情侶中路至起點處所圍成范圍為市四中學區(qū)。
4、九洲中學(電話3325331):以九洲大道與迎賓南路交匯處為起點,向南至石花西路轉東,至建業(yè)二路交匯處轉南,沿建業(yè)二路延伸線方向翻越大埔山,從新華苑西側至海邊,沿海邊自然界限至吉大路口,沿吉大路轉西,至景山路轉南,至九洲大道轉西,至起點處所圍成范圍為市實驗中學學區(qū)。
附件2
珠海市直屬公辦初中學校現場報名地址
學校 | 聯(lián)系電話 | 學校地址 |
紫荊中學鳳凰路校區(qū) | 2121026 | 香洲鳳凰北路1099號 |
紫荊中學桃園路校區(qū) | 2125323 | 香洲桃園路1號 |
文園中學 | 2532007 | 香洲文園路33號 |
市四中 | 3332727 | 吉大白蓮路160號 |
九洲中學 | 3325331 | 吉大石花東路60號 |
各區(qū)報名點 | 詳見各區(qū)招生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