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離婚手續(xù)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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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題為大家提供辦理離婚證的辦理條件,材料,流程等相關信息,大家可參照本文內容前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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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雙方自愿離婚。

4、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5、一方或雙方戶口在本轄區(qū)內;

辦理材料

1、當事人持有離婚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2、當事人提交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的結婚證。

4、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另:國外公民離婚登記辦理時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結婚證。

(2)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內地居民提交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外國人提交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港、澳、臺居民提交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留學生、出國人員提交本人有效護照。

辦理流程

1、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jiān)誓并簽名。

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guī)范、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時限:手續(xù)齊全,當日發(fā)證

辦理地點

各縣(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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