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調(diào)整工資應該如何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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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調(diào)整工資應該如何漲?下面一起了解下相關信息。

決策必須慎重

,新一輪的公務員工資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在之前幾年研究討論的基礎上,又進行了更深入的討論、修改,目前已基本成熟。如不出意外,將在全國穩(wěn)妥實行。

公務員工資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一直都在深入細致地反復討論和修改,但始終沒有出臺,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社會公眾對公務員工資及其改革誤解較多、議論很大,擔心改革只是新一輪的增加工資,可能造成新的不公平。這是影響決策層對方案能否下決心的一個很重要因素。

當前公務員收入分配不夠透明,以及少數(shù)公務員貪腐,使得老百姓容易以偏概全,對公務員群體有很多情緒。在此背景下提公務員工資調(diào)整,負面反應當然會比較強烈。不少老百姓認為,凡是公務員工資收入都不低,又沒有參加社保,不繳社保費,退休后還能拿原工資的90%、95%,在職和退休兩頭不吃虧。因此,在公眾仍有這么多不滿、疑惑的背景下,匆忙決策并實施肯定是不妥的。新方案必須要體現(xiàn)設計的系統(tǒng)性、整體性、協(xié)同性,立足于標本兼治抓改革,注重追求共同富裕、縮小不合理的收入差距,而且要平衡多方面的工資分配關系。

搞公務員工資改革涉及到很多必要的條件,比如說養(yǎng)老金的并軌。如果在沒有研究并決策公務員養(yǎng)老保險制度與企業(yè)并軌的情況下,就單一安排公務員漲工資,很可能會帶來一系列連帶的問題。比如工資改革后,在職公務員的工資會有所提高,按之前的慣例,退休公務員的待遇應與之聯(lián)動,也應該相應地增加。如果這么做,那么退休公務員與企業(yè)退休人員的待遇落差,不但沒有縮小,還會進一步拉大,從而引起社會公眾更大的不滿。

12月24日,馬凱副總理代表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關于公務員養(yǎng)老金并軌的報告。應該說,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改革。它既是廣義的收入分配體系改革的重要內(nèi)容,也為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提供了一個必要條件。

與公務員工資改革密切相關的,還有人事制度、干部制度等改革。我們經(jīng)常聽到老百姓議論,公務員到底需要多少人,是不是都人浮于事?如果這些方面還沒有一個大體清晰的說法,就匆忙搞公務員工資改革,出臺方案、定政策,也會帶來不少的制約,形成一個不好的導向。

好在新一屆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實施的“八項規(guī)定”“反腐倡廉”、群眾路線教育,為公務員工資改革創(chuàng)造了一些有利的因素。如果這些都沒做的話,在少數(shù)公務員繼續(xù)貪腐,一些機關“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情況下,你搞工資改革,還給公務員加薪,那社會公眾是難以接受的。

事實上,公務員工資制度本身有好多問題很復雜。比如地區(qū)附加津貼,怎么才能既體現(xiàn)出東部發(fā)達地區(qū)與中西部地區(qū)的物價差別,同時又不至于因為地區(qū)間財政收入的差異,造成不同地區(qū)同職級的公務員收入差距過大。如何計算準確,確實是個難題。

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包括調(diào)整公務員工資結構、建立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相匹配的工資待遇標準、清理整頓津貼補貼,建立對企業(yè)相當人員薪酬水平調(diào)查比較制度,建立健全地區(qū)附加津貼制度,適當提高基層公務員工資等多項內(nèi)容,而且需要抓好多方面配套改革,包括對黨政機構改革、加快轉(zhuǎn)變政府職能、科學定編定員,改革養(yǎng)老保險制度等,這些因素都需要反復考慮,多方面的權衡,稍有一點疏漏,都有可能引發(fā)新的問題。因此,必須深入討論、反復衡量、慎重決策。

基本工資比重偏低

2013年2月,國務院批轉(zhuǎn)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人社部《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 (以下簡稱《意見》),對初次分配、二次分配、農(nóng)民增收、規(guī)范分配秩序四大方面共制定了三十條基本政策,其中有兩條直接涉及公務員工資制度、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明確了這一輪公務員工資改革的主要任務是:調(diào)整結構、完善制度、健全機制、配套改革、理順關系。

要調(diào)整工資結構,提高基本工資比重,降低津貼補貼的比重,這是當前公務員工資分配中最明顯的問題。據(jù)統(tǒng)計,全國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之和(俗稱基本工資)大約只占公務員全部工資的近30%,其余70%多為各種津補貼,這是極不合理的,根本違背工資分配的一般規(guī)律。

之所以出現(xiàn)這種狀況,一方面是國家安排的基本工資標準偏低,又多年沒有提高;另一方面是2006年公務員工資改革清理整頓津補貼時,因條件不成熟未把名目繁多的津補貼全部納入整頓范圍,不少地方還保留了所謂改革性津補貼以及某些其他津補貼,而在各地財政分灶吃飯條件下,近年來一些地方違反國家政策又自行安排提高了這些津補貼標準,從而造成津補貼比重過大。

調(diào)整工資結構的過程,也是進一步清理整頓津補貼、規(guī)范分配秩序的過程,要開前門、正門,同時必須關后門、斜門,把各地所有津補貼等都納入整頓監(jiān)管范圍。

完善工資制度包括建立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相匹配的工資待遇標準,合理拉開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最高與最低標準的差距,以體現(xiàn)管理要素貢獻所應得報酬,同時還要建立健全地區(qū)附加津貼等項制度。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公務員實行職務等級工資制,行政十三級以上都是高干,其中有十三級的局長高干,也有十三級的馬夫高干,這馬夫雖不是司局長,但是跟隨毛主席爬雪山過草地的老紅軍,對革命積累貢獻大,資歷深,所以收入不低,社會地位也不低。今天,我們建立職務與職級并行的制度,就是要創(chuàng)造一個當官不當官都能夠按有關程序和要求分別晉升職級的雙通道制度,讓那些雖未當官但資歷長、積累貢獻多、承擔任務重、個人能力強的一般公務員,也能夠與當官的一樣晉升職級,領取與同職級當官者差不多的工資,從根本上改變目前那種機關內(nèi)人人都去爭當官的舊格局,使官與非官各有自己的職業(yè)發(fā)展通道,都有自己的激勵機制。

職位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推行,離不開與之緊密銜接的工資待遇。如果職級上去了,待遇上不去,那么并行就失去了意義;反之,如果與職級對應的待遇過高,比同職級當官的工資還多,那么又會導致大家不愿意當官,沒人承擔管理責任,都去混日子。所以,這個職級待遇如何定,直接關系到并行制度最終執(zhí)行的效果。

此外,要科學合理安排職務、級別工資標準及其差距。*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月最高標準分別只有4000元左右,且與科員職務、級別工資標準的差距只有10倍多,低于計劃經(jīng)濟時期*職務工資相當于辦事員工資18倍多的差距,顯然不合理,應提高水平、拉開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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