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
各專業(yè)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晉價費〔2015〕205號文件)批準的學費標準收費。
第十條 學歷、學位證書
1.學生學業(yè)期滿,修完全部教學課程,成績合格,經審核準予畢業(yè),頒發(fā)“山西工商學院”本科或?飘厴I(yè)證書。
2.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如符合學校有關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可授予山西工商學院學士學位。
收費標準
各專業(yè)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晉價費〔2015〕205號文件)批準的學費標準收費。
第十條 學歷、學位證書
1.學生學業(yè)期滿,修完全部教學課程,成績合格,經審核準予畢業(yè),頒發(fā)“山西工商學院”本科或?飘厴I(yè)證書。
2.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如符合學校有關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可授予山西工商學院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