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先筆試后面試。
2、筆試:筆試包括《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兩科,滿分各為100分。《綜合知識》考試內容包括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法律、公文寫作基礎知識及邏輯推理、資料分析等;《專業(yè)知識》考試除計劃表中明確標注的科目外,均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筆試時間為7月6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前,請符合黑政辦發(fā)【2013】42號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級主管“項目辦”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加分確認,確認時間:6月20日8:30至11:30,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qū)長江路130號9樓928室,電話:(0451)82672269。
筆試后折算筆試總成績,公式為: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成績×30%+專業(yè)知識×70%+政策性加分,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考生可通過報名網(wǎng)站查詢本人成績。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面試:根據(jù)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面試人選。若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進入面試,若兩科成績均相同,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公示3個工作日。
面試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網(wǎng)上打印的報名表、所在單位或學校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加蓋公章)及其他能夠證明本人資歷或能力的材料進行現(xiàn)場審核。凡提供的相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將取消面試資格,并依筆試總成績進行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4、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以百分計,其中筆試總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時,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進行匯總,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