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生育保險辦理方式【薦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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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1)參保人參加本市生育保險繳費累計滿1年的;妊娠滿12周后至分娩前辦理,或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計劃內終止妊娠的,在行流產或引產手術前辦理(不需滿12周)。

辦理時間:

工作日

辦理方式:

(1)在生育保險定點醫(yī)療機構辦理:

參保人(除外未就業(yè)配偶)在本市生育保險定點醫(yī)療機構產檢及分娩或計劃內終止妊娠的,由參保人攜帶相關資料到選定的生育保險定點醫(yī)療機構申請辦理。

(1)在廣州市醫(yī)保經辦機構辦理:

參保人在異地產檢和(或)分娩的以及未就業(yè)配偶申辦的,由單位經辦人(代辦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廣州市醫(yī)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

(2)網上預審辦理

為了保證材料準備齊全,參保人可先在網上預審資料,網上辦理為該事項的第一個流程,后續(xù)流程需手工辦理。

生育保險的組成部分

生育津貼

也叫產假工資。是按參保員工本人生育時對應的月繳費工資為基數(shù)計發(fā),最高不超過上年度在崗員工月社會平均工資。

1)順產:發(fā)給3個月生育津貼

2)難產:發(fā)放3.5個月生育津貼

3)剖宮產:發(fā)放3.5個月生育津貼

4)滿24周歲晚育的,增發(fā)1個月生育津貼

5)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發(fā)0.5個月生育津貼。

營養(yǎng)津貼

目前參照員工繳費工資的標準,根據員工的年齡、生育情況發(fā)放。

1)凡滿22周歲以上生育的發(fā)0.5個月的營養(yǎng)津貼;

2)凡超過28周歲以上初育的,發(fā)1個月的營養(yǎng)津貼。

生育醫(yī)療費

1)順產1400元;

2)難產1900元;

3)剖宮產3500元;

4)凡有生育期間合并癥的,順產加發(fā)200元,難產加發(fā)400元,剖宮產加發(fā)600元。

5)因先兆流產而進行保胎治療的加發(fā)700元。

產前檢查

凡計劃內生育的員工,憑生育服務證可以享受孕期檢查費或化驗費的報銷,主要根據員工孕周長短來劃分待遇標準。

生育疾病醫(yī)療費

職工因生育引起的產后大出血,產后感染、產褥熱、產后心臟病、妊娠合并肝炎的疾病醫(yī)療費,除個人自付金額外,其余費用經核實后在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1)產后大出血:胎兒娩出后24小時內,陰道出血量達到或超過400ml的;

2)產后感染:在產前、產時或產后致病菌進入生殖道內,于產褥期引起局部或全身感染的;

3)產褥熱:由感染引起,在產后24小時至10天內,每4小時測體溫一次,有兩次不連續(xù)的體溫升高達到或超過38℃的。不包括上呼吸道感染、泌尿系感染、乳腺炎等引起的產后病率;

4)產后心臟病是指分娩后心臟出現(xiàn)的不正,F(xiàn)象,如產婦感到心慌、胸悶、不能平臥、氣急等。一般在產后24~28小時最為明顯。

5)妊娠合并肝炎:孕期婦女合并肝炎者較常見。妊娠以后,由于胎兒發(fā)育的需要,孕婦肝內糖原代謝增強,肝臟負擔加重,比常人更容易傳染病毒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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