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生育保險報銷多少錢,池州生育保險怎么報銷具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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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生育保險報銷辦理指南

報銷標準

1、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

補償標準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fā)基數。

2、生育營養(yǎng)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

凡符合享受國家規(guī)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yǎng)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3、一次性生育補貼

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yè)后,在領取失業(yè)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

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4、職工產假津貼

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fā)。

5、計劃生育手術費

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jié)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fā)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

報銷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xù)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guī)定。

報銷材料

1、享受待遇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財稅部門印制的加蓋醫(yī)療機構財務印章的醫(yī)療費用專用收據或發(fā)票原件;

3、與收據(發(fā)票)金額及日期相符的醫(yī)療費用明細清單原件;

4、加蓋醫(yī)療機構印章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5、加蓋醫(yī)療機構印章的出院小結或門診病歷原件及復印件;

6、計劃生育服務證或由我市計生部門提供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7、嬰兒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8、已領取《就醫(yī)確認憑證》的參保職工還需提供《就醫(yī)確認憑證》原件;

9、享受待遇人員的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如未領取或未激活社會保障卡的,須提供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賬號的借記卡或由發(fā)卡銀行的卡號對照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相關材料:

10、在非選定醫(yī)療機構急診、搶救分娩或流產的參保職工還需提供經社保經辦機構核準的急診、搶救證明;

11、社保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代辦另需材料: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zhèn)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qū)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fā)醫(y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zhèn)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qū)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yī)療費和生育津貼。

辦理時限及地址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辦理地址:

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池州市長江南路398號

電話:0566-202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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