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nèi)容 | 人口信息更正、變更 |
法律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數(shù)量及方式 | 無數(shù)量限制,符合條件即予更正。 |
條件 | 居民戶口簿登記內(nèi)容或電腦人口信息記錄內(nèi)容或居民身份證登記內(nèi)容與本人真實身份不相符,并提供更正項目的相應法律事實和證明。 |
申請材料 | 一、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原件1份);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三、居民戶口簿(復印件1份,驗原件);四、提供更正項目(包括主項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及戶口遷入本市時間,非主項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狀況、服務處所、職業(yè)、出生地、籍貫等)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驗原件)。 |
申請表格 | 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 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樣表) |
申請受理機關(guān) | 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決定機關(guān) | 視申請變更事項分別由派出所、分局、市局決定。 |
程序 | 一、人口信息主項變更更正申請程序: 申請人提供申請材料,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受理,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后報分局人口管理部門審核,屬區(qū)公安分局管轄的,由分局作出終審決定;屬市公安局管轄 的,由分局人口科審核后上報市局人口處,市局人口處接到上報材料后,經(jīng)審核作出終審決定; 〓、人口信息非主項變更更正申請程序: 申請人提供申請材料,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受理,經(jīng)審核符合規(guī)定的予以當躊理。 |
時限 | 一、申請非主項變更更正,符合條件的當躊結(jié); 二、申請增加曾用名、民族、何因遷來本市、公民身份證號碼、公民身份證號碼重號糾錯、性別、遷入本市時間和18周歲以下未成年變更姓名,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jié); 三、申請出生日期、18周歲及以上成年人姓名變更,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五個工作日辦結(jié)。 |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 【事項無證件,且不設(shè)有效期。 |
法律效力 | 更正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上法定欄目的錯誤登記內(nèi)容,重新證明公民身份某一方面的效力。 |
收 ⊙ | 不收費 |
年審或年檢 | 無年審 |
網(wǎng)上預約 | 深圳市公安局戶政業(yè)務預約平臺 |
網(wǎng)上受理 | 無 |
狀態(tài)查詢 | 深圳市公安局戶政業(yè)務進度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