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書寫
實踐報告要用學校規(guī)定的稿紙單面書寫(必須用黑或蘭黑墨水)或用計算機打印,正文中的任何部分不得寫到稿紙邊框線以外。稿紙不得左右加貼補寫正文和圖表的紙條,或隨意接長截短。用計算機排版、打印一律用A4打印紙。版式要求如下:標題(“小二”“華文中宋”或“黑體”“加粗”居中),學院及作者名稱(“四號”“仿宋體”居中,學院名稱與作者名稱之間應空兩格),目錄(“二號”“黑體”居中)內容(“小四號”“宋體”),摘要(“四號”“黑體”“加粗”):內容(“四號”“仿宋”),關鍵詞(“四號”“黑體”“加粗”),正文內容(“四號”“宋體”)。實踐報告中漢字必須使用國家正式公布過的規(guī)范字。[1]
2.標點符號
實踐報告中的標點符號應準確使用。
3.名詞、名稱
科學技術名詞術語采用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規(guī)范詞或國家標準、部標準中規(guī)定的名稱,尚未統(tǒng)一規(guī)定或叫法有爭議的名詞術語,可采用慣用的名稱。使用外文縮寫代替某一名詞術語時,首次出現(xiàn)時應在括號內注明全稱。外國人名一般采用英文原名,按名前姓后的原則書寫。一般很熟知的外國人名(如牛頓、愛因斯坦、達爾文、馬克思等)應按通常標準譯法寫譯名。
4.量和單位
實踐報告中的量和單位必須符合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標準GB3100~GB3102-93,它是以國際單位制(SI)為基礎的。非物理量的單位,如件、臺、人、元等,可用漢字與符號構成組合形式的單位,例如件/臺、元/km。
5.數(shù)字
實踐報告中的測量、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一律用阿拉伯數(shù)字;在敘述中,一般不宜用阿拉伯數(shù)字。
6.標題層次
實踐報告的全部標題層次應統(tǒng)一、有條不紊,整齊清晰,相同的層次應采用統(tǒng)一的表示體例,正文中各級標題下的內容應同各自的標題對應,不應有與標題無關的內容。
章節(jié)編號方法應采用分級阿拉伯數(shù)字編號方法,第一級為“1”、“2”、“3”等,第二級為“2.1”、“2.2”、“2.3”等,第三級為“2.2.1”、“2.2.2”、“2.2.3”等,但分級阿拉伯數(shù)字的編號一般不超過四級,兩級之間用下角圓點隔開,每一級的末尾不加標點
7.注釋
實踐報告中有個別名詞或情況需要解釋時可加注說明,注釋可用頁末注(將注文放在加注頁的下端),而不可用行中插注(夾在正文中的注)。注釋只限于寫在注釋符號出現(xiàn)的同頁,不得隔頁。
8.公式
公式應居中書寫,公式的編號用圓括號括起放在公式右邊行末,公式與編號之間不加虛線。引用文獻標注應在引用處正文右上角用〔〕和參考文獻編號表明,字體用五號字。
9.表格
每個表格應有自己的表序和表題,表序和表題應寫在表格上方居中排放,表序后空一格書寫表題。表格允許下頁續(xù)寫,續(xù)寫時表題可省略,但表頭應重復寫,并在右上方寫“續(xù)表××”。
10.插圖
文中的插圖必須精心制作,線條要勻稱,圖面要整潔美觀;插圖6幅以內,用計算機繪制;若為照片,應提供清晰的黑白照片,比例一般以1:1為宜。插圖一律插入正文的相應位置,并著名圖號、圖題每幅插圖應有圖序和圖題,圖序和圖題應放在圖位下方居中處,圖序和圖題一般用五號字。
11.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一律放在文后,參考文獻的書寫格式要按國家標準GB7714-87規(guī)定。參考文獻按文中引用的先后,從小到大排序,一般序碼宜用方括號括起,不用圓括號括起,且在文中引用處用右上角標注明,要求各項內容齊全。文獻作者不超過3位時,全部列出;超過3位只列前三位,后面加“等”字或“etal”。中國人和外國人名一律采用姓名前后著錄法。外國人的名字部分用縮寫,并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