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呢?據悉2017年的浙江省最低工資標準相關內容暫未公布,目前先沿用此前的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相,以供參考。
浙江省政府此前決定,再次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將最低月工資標準的最高一檔調整為1860元。
從2015年11月1日起,浙江省將執(zhí)行新標準:最低月工資標準分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分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檔。調整后,各檔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長幅度接近13%。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市根據所轄縣(市、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目前調節(jié)企業(yè)分配的兩種主要手段之一。從1994年開始至今,浙江省已經15次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的相應法律政策
一、最低工資標準的含義:
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二、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
三、最低工資不包含的項目:
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四、我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總體規(guī)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