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財經大學自主招生簡章錄取結果通知書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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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堅持教育為服務、堅持立德樹人,踐行,促進科學選才,尊重教育規(guī)律和人才成長規(guī)律,通過科學有效途徑選拔思想品德優(yōu)秀、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人才,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進一步探索新形勢下高校招生改革,經教育部批準我校繼續(xù)進行本科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高考報名條件,品質優(yōu)秀、身心健康、社會責任感強、素質全面,具有明顯財經專業(yè)興趣、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高中階段獲得以下條件之一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優(yōu)先: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化學、物理)省賽區(qū)一等獎(含一等獎)以上者。

2、高中階段在省級數學、語文(作文)、英語競賽中獲其中任意兩個不同學科省級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者。

(二)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報名程序

考生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冊帳號,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選擇報考我校,報考類型選擇“普通自主”,并填報專業(yè)志愿(可在我校招生專業(yè)中最多選擇6個專業(yè)填報)。

網上報名需掃描上傳以下材料:

①打印由系統(tǒng)生成的申請表,由所在中學審核,加蓋校級公章。

②復印高中階段獲得的相關獲獎證書。

③撰寫個人申請報告,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須由本人親筆書寫,不超過1000字,用A4紙)。

上述①、②材料需按教育部有關信息公開要求,經所在中學審核并進行公示。

注:考生上傳相關報名材料、完成網上報名后無需寄送書面材料至我校。

二、繳費及下載準考證

我校將成立自主招生報名材料審核領導小組,安排學科專家對報名材料初審,并根據學生在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其他各類獲獎情況等優(yōu)中選優(yōu),確定參加測試名單,于4月29日前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通過審核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26日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確認是否參加我校自主招生選拔測試,并繳納測試費用(100元/人;收費依據:滬價費[2002]008號、滬財預[2002]008號、滬財預[2003]104號、滬價費[2003]69號、滬價費[2006]5號)。

繳費完成后于6月1日至6月10日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測試

(一)筆試

1.測試內容:數學,英語

2.測試時間:6月11日

3.測試地點:上海財經大學

考生請于6月14日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筆試結果,我校將按照自主招生計劃的150%確定面試名單。

  (二)面試

1.測試內容:綜合評價考量學生的整體素質、身心品德、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主要從科學素養(yǎng)、經管潛質、綜合能力等三個方面進行考量。

2.測試時間:6月19日

3.測試地點:上海財經大學

注:測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參加面試考生如因經濟條件相對困難等原因,并能提供相應證明,可向我校招辦提出交通、住宿補貼申請,我校將酌情予以補貼。

四、選拔錄取

(一)招生計劃

我校通過自主招生選拔錄取100名考生(招生計劃5%),相關專業(yè)招生計劃如下:

招生專業(yè)招生人數
會計學10
財務管理4
金融學7
保險學3
工商管理類10
經濟學類14
法學類6
財政學類5
投資學2
房地產開發(fā)與管理2
公共管理類4
新聞學3
社會學3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1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3
統(tǒng)計學類10
數學類4
 合計100

注:我校招生專業(yè)(類)介紹、培養(yǎng)方案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站查詢,公示考生將給予A、B、C三檔錄取優(yōu)惠政策。

(二)選拔規(guī)則

我校按照考生筆試和面試計算綜合成績(總分500分,其中數學120分,英語80分,面試300分),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yè)志愿,排序確定自主招生擬錄取人選及錄取專業(yè)。專業(yè)(類)錄取時按照33111的級差錄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檔減3分與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隊錄取,之后各個志愿均減1分與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錄取),總分相同時按數學、英語筆試成績排序。我校將于6月22日前公布自主招生入圍資格考生名單。

  (三)志愿填報要求及錄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報我校及我校指定專業(yè),在高考錄取時可以享受下列優(yōu)惠政策:

1.A檔:

高考成績不低于當地第一批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線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則按照公示專業(yè)予以錄取。

2.B檔:

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的模擬投檔線下60分(含)以內,且達到當地第一批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線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則按照公示專業(yè)予以錄取。

3.C檔:

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的模擬投檔線下40分(含)以內,且達到當地第一批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線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則按照公示專業(yè)予以錄取。

注:我校根據考生參加我校測試綜合成績排序劃線,排名前30%的考生給予A檔錄取優(yōu)惠政策;排名前30%—60%之間考生給予B檔錄取優(yōu)惠政策;排名后40%考生給予C檔錄取優(yōu)惠政策。

  五、咨詢

電話:021-65904372

郵箱:zb@mail.shufe.edu.cn

網址:zs.shufe.edu.cn

  六、組織與監(jiān)督

我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學校建立完善監(jiān)督機制,監(jiān)督舉報渠道對社會公開。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自主招生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杜絕暗箱操作;考生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

對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違規(guī)行為,立即啟動相關調查處理和問責程序,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依紀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機關處理。切實通過有效的監(jiān)督保障機制,確保試點工作的公平公正。

我校認真貫徹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自覺接受社會及輿論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21-65903870

郵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

七、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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