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大學錄取結果查詢,通知書發(fā)放時間及開學入學時間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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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未公布,以下是該校歷年入學注意事項,僅供參考:

一、新生請于2015年9月8日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本科畢業(yè)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生需留存復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證件照片8張到長安大學校本部北院教學區(qū)報到,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相關證明,本人應事先向研究生院書面請假,超過兩周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報到期間我校不設接站車輛,新生需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到校。

二、非定向、非在職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需按調檔函通信地址和規(guī)定時間督促學;蚬ぷ鲉挝患陌l(fā)檔案,已參加工作的還需人事部門提供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須注明工作起止日期,報到時檔案未到的學生不予辦理報到手續(xù)。

三、非定向、非在職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生需轉黨、團關系。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畢業(yè)前由學生畢業(yè)院校開具,入校后交各學院黨委,外省(市)的黨員新生,組織關系介紹信的抬頭寫往“中共陜西省委高等教育工委”;陜西省內的黨員新生,組織關系介紹信的抬頭寫往“長安大學黨委組織部”。團員組織關系直接轉到長安大學所錄取的學院團委。

四、非定向新生學校統(tǒng)一安排住宿,報到時需自帶被褥等生活用品,需要住宿的定向新生(骨干計劃、國防生除外)請入學后向公寓提出申請,公寓根據房源情況,給予考慮。

五、學校根據有關法律和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就學生在校期間的有關權利、義務及相應法律責任依法進行明確,并由學校(學生工作部)、學生家長(已婚的可由配偶簽字)及學生本人共同簽訂《長安大學學生管理與自律責任書》(一式三份),由學生本人及家長簽字后于開學報到時交各學院。

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生源地縣資助中心咨詢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七、非定向新生須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非西安市區(qū)戶口考生,可將戶口遷入學校也可保留在原籍;西安市本地(西安市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長安、閻良、臨潼九區(qū)及周至、戶縣、高陵、藍田四縣)的新生一律不遷戶口(戶口掛靠陜西省人才交流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就讀于西安市各高校的新生,入學辦理戶口遷移時,只需帶個人常住人口戶籍登記表)。

戶口遷移證中的遷往地址為: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qū)長安大學,且必須蓋有公安部門戶口專用章和當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沒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由鄉(xiāng)政府加蓋公章證明),印章應清晰。戶口遷移證中的“出生地”、“籍貫”欄內必須具體到市(縣),如“XX省XX市(縣)”,同時戶口遷移證上必須注明身高和血型,遷移證中所有內容字跡應清晰可辨。

新生身份證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證號碼與戶口遷移證上所填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證號碼必須完全相符,新生若發(fā)現戶口遷移證中的項目有誤,應在當地派出所(鄉(xiāng)政府)予以更正,更正處須加蓋派出所(鄉(xiāng)政府)公章,個人不得私自涂改。入校后遷移證中的各項內容一律不予更正。

八、通知書中附寄中國銀行借記卡一張,此卡入學后為發(fā)放獎學金、助學金唯一賬戶,所有考生請按下表錄取類別于8月28日前將所繳款項足額存(匯)入此卡,我校委托中國銀行作批量代扣,扣款金額見下表。通過銀行匯款安全、快捷,切勿攜帶現金交費。新生在當地中國銀行或其他商業(yè)銀行均可辦理匯款。

1.在當地中國銀行直接將款項存入學校配發(fā)的中國銀行借記卡。

2.跨行電匯單填寫樣本如下:

收款人帳號:62178536000XXXXXXXX(請按卡面賬號填寫共19位)

收款人:學生本人姓名

收款銀行:中國銀行西安翠華路支行

匯款用途請注明:學費、生活費

中國銀行聯(lián)系電話:029-85236106029-82334214029-82334216

人行清算行號:104791004578(此代碼在跨行匯款時向銀行工作人員提供)

長安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一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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