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學錄取分數(shù)線預(yù)測及歷年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統(tǒng)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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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考志愿填報進行時,很多報考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的學生想了解今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的錄取分數(shù)線及最低投檔線大概是多少?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歷年錄取投檔線,考生可以參考往年分數(shù)線趨勢,大體預(yù)測今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的分數(shù)線。下面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歷年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統(tǒng)計表,可供仔細閱讀!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理科分數(shù)線

高校名稱招生地區(qū)考生類別年份錄取批次最低分省控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浙江理科2016本科二批451439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貴州理科2016本科一批52947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廣西理科2016本科一批54750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廣東理科2016本科一批546508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甘肅理科2016本科一批53749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福建理科2016本科一批510465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安徽理科2016本科一批571518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吉林理科2016本科三批31928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內(nèi)蒙古理科2016本科二批34934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福建理科2016本科二批42441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重慶理科2016本科二批42441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四川理科2016本科二批46545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內(nèi)蒙古理科2016本科一批49448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遼寧理科2016本科一批556498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重慶理科2016本科一批557525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海南理科2016本科一批65060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湖南理科2016本科一批550517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湖北理科2016本科一批57751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黑龍江理科2016本科一批54448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河南理科2016本科一批57152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四川理科2016本科一批57053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文科分數(shù)線

高校名稱招生地區(qū)考生類別年份錄取批次最低分省控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浙江文科2016本科二批46246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甘肅文科2016本科三批44439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福建文科2016本科二批41840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浙江文科2016本科一批61160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新疆文科2016本科一批518487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陜西文科2016本科一批51251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山西文科2016本科一批520518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山東文科2016本科一批54653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湖南文科2016本科一批53853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河南文科2016本科一批540517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甘肅文科2016本科一批51750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安徽文科2016本科一批53852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內(nèi)蒙古文科2016本科二批376375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重慶文科2016本科二批439435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四川文科2016本科二批49248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歷年錄取分數(shù)線

年份科別學歷層次錄取批次高校最低分高校平均分高校平均位次高校最高位次
2015理科本科1批506531185537450
2015文科本科1批51753444501949
2014文科本科1批5535683958864
2014理科本科1批504557184032296
2013文科本科1批54355740761528
2013理科本科1批496536178211736
2012文科本科1批55957237151550
2012理科本科1批518565157621950
2011理科本科1批543577144991073
2011文科本科1批5435563862186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錄取規(guī)則

第八條學校依據(jù)《教育部關(guān)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1號]和《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文件要求,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九條我校英語專業(yè)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電氣信息類專業(yè)、國際經(jīng)濟與貿(mào)易原則上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十條我校所有專業(yè)男、女生均可報考,比例不限。

第十一條我校根據(jù)在各。▍^(qū)、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diào)閱檔案比例,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shù)的105%-110%控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條對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區(qū)、市)教育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檔的考生,我校予以認可,并依據(jù)考生投檔分數(shù)安排專業(yè)。

第十三條擬錄考生的專業(yè)安排,我校按其報考的第一專業(yè)志愿優(yōu)先,其余專業(yè)志愿平行的方式,擇優(yōu)錄取。若考生不服從調(diào)配,按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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